响弦看了一眼手里的白虫,又看了一眼那封薄薄的信,自己的手都是在抖的。
三十年一个陌生人就能换个永垂不朽啊。
谁稀罕。
响弦小心的把虫子放到汽车的工具箱里放好,然后把信一点点的撕碎成了小片,然后扔进了下水道。
如果不出所料的话,那个死老太太选的血包就是当时在她家住的嘉豪。
经过三个月的代谢,她就能从嘉豪的身体里爬出来,然后继续以露西。因塞克的身份继续活动了。
至於嘉豪,除了他的父母和朋友,谁会关心一个突然失踪的成年人。
谁又会把目標锁定在一个三个月前有过接触的国外老太太身上。
要不是因为杀虫剂导致嘉豪体內的虫子提前死了,这计划几乎是完美的。
谁能想到嘉豪喝醉了,闻到杀虫剂觉得难受不跑还和响弦吹牛。
谁又能想到会有死神的天启让响弦捡虫子吃,看到虫子的身体不是尖叫而是去喷药。
要是自己没来美国,那个叫巴顿的男人就应该已经正是成为那个虫教的一员,而不是出现在这个酒店里了。
只能说造化弄人啊,巴顿这人不可信,这些虫子也绝对不能传出去。
响弦打电话和阿西婭说了一声,让她看好巴顿,如果他表现出什么异常就打碎他的脑袋,更要小心周围有没有虫子之后,就开车走了。
他在昨天路过那些贫困的街区的时候就注意到了,那些破破烂烂搭建不少帐篷,聚集流浪汉的地方,垃圾桶都有不少被烧过的痕跡。
那应该是流浪汉们取暖时点的火,而响弦要找的就是那个。
这种虫子,哪怕是一个个掐死他都害怕別人用尸体研究出什么东西。
怎么处理都不去找一把烈火给点了来的实在。
突然,响弦听到一声脆响,就发现自己的后视镜突然裂开然后碎了一地。
“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响弦。还是你一直没想过这东西的价值。”
死神的声音从响弦身后响起。
“要我帮你想一想吗,第四代特洛伊血虫,三个月筑巢破茧,三个月由灰转白。
只需要每三十年吃一个人,就可以活到人类这个种群消失在这片宇宙里。
甚至,你不用像三代的虫子那样必须吃血亲。
你的朋友,你的家人,包括你家养的那条狗和那只猫,都能永远的活下去。
你就一点都不心动吗。”
“当然心动,但你能先把我的后视镜赔给我吗,少了一块镜子,这车到时候可能卖的钱可少了不少。”
响弦咳嗽了两声,对著后座伸出了自己的手。
一枚金幣被死神递到了响弦手里。
“不用找了,为什么耶和华找了你这么一个財迷当义人,你现在已经很有钱了?”
“该省省该花花嘛。
你等我一下,咱们待会儿再聊。”
响弦走下车,和一个火堆边上的黑哥们聊了几句,塞给了他们几张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