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朱常润奏本,见《顺治录疏》。
[14]姜曰广《过江七事》。
[15]李清《南渡录》卷一。
[17]谈迁《枣林杂俎》仁集,《异议》条。按,谈迁曾任高弘图幕客,所记当可信。
[18]南京兵部侍郎吕大器(史可法的副手)原来积极支持钱谦益拥立潞王,五月初三日福王朱由崧出任监国,他“心怵前议,欲请后日即登极”,借以换取朱由崧的好感。见李清《南渡录》卷一。
[19]姜曰广《过江七事》。
[20]姜曰广《过江七事》。
[22]姜曰广《过江七事》。
[23]姜曰广《过江七事》。祁彪佳时任苏松巡按,在日记中记载,他四月二十九日“晤吕东川(兵部侍郎吕大器)于兵部火房。袖中出马瑶草(士英字)书云:已传谕将士奉福藩为三军主,而诸大帅且勒兵江上,以备非常矣”。见《祁忠敏公日记》《甲申日历》,可相参证。
[24]李清《三垣笔记》卷下,《弘光》。
[25]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大略》中说:“南枢史可法实司拥立事。”
[26]关于南京立君的争执,各书记载颇有差异。如谈迁记:四月十四日史可法、张慎言、高弘图、姜曰广、吕大器等集议监国,“高、张之意属于雒阳(指福王,原封洛阳);史颇不然之,意在卫辉(指潞王,原封卫辉府)。恐北耗未确,逡巡未决”。至二十七日,“史尚书之手札至,意专卫辉。寻又札云:雒阳、卫辉并南下,当拈阄孝陵之前,云云。亡何,总督凤阳马士英书来,奉福王发淮安,将及矣。即日守备南京太监韩赞周出迎。二十九日,王舟泊燕子矶,诸公驰候”(《枣林杂俎》仁集《定策本末》条)。李清《南渡录》卷一记:“时北都失守,毅宗惨崩,以伦以序应属福王,而迎立潞王之议起。……时以废籍少宗伯两入留都倡议者,钱谦益也。于是,兵部侍郎吕大器主谦益议甚力,而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皆然之。丁忧山东佥事雷演祚、礼部郎中周镳亦往来游说。独逆案为民阮大铖与凤阳总督马士英密,且心冀燃灰,书言不可。”黄道周在《兴元纪略》中说史可法、张慎言等“咸主清河(指潞王)”(见《黄漳浦集》卷三十二,杂著)。
[27]谈迁《枣林杂俎》仁集《定策本末》条。
[28]李清《南渡录》卷一。
[29]姜曰广《过江七事》。
[30]《国榷》卷一百一。
[31]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诸臣升迁推用》条。按,此条上文云:五月初三日,“高、刘二帅书至,请可法渡江,欲其卸权于士英也”。初九日,“马士英自请入朝,拜疏即行”。这表明朱由崧、马士英、高杰、刘良佐等事先就已经在首席大学士人选上达成协议。
[32]李清《南渡录》卷一;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载于十八日。
[33]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
[34]李清《三垣笔记》卷下,《弘光》。
[35]史可法的这件启本各书详略不一,系时也不一致。这里是依据《史可法集》卷一、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一所载校补而成。启本中提及马士英事,在《史可法集》中作“至督臣频年讨贼,望重劳深,今既总统诸军,似应特行优异,此又自有睿裁,不俟臣言之赘矣”,文字虽与《明季南略》稍异,但史可法的意图是给马士英加官晋爵,仍旧“总统诸军”,不让他真正入阁办事是很明显的。
[36]姜曰广《过江七事》。
[37]《史可法集》卷一《启为遵旨速议等事》。按,史可法初八日、十一日两件启本,在李清《南渡录》卷一中被合并为一,牵连书于五月甲辰(十七日)下,显然不妥,朱由崧在十五日即帝位,官员上言当用奏疏,史可法所上为启本当在其监国之时,马士英初九日到南京入内阁办事在可法第二件启本中也有明确反映。
[38]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四十九。
[39]李清《南渡录》卷一。
[40]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三十八。
[41]《鹿樵纪闻》卷上。
[42]《鹿樵纪闻》卷上。《南疆逸史》卷四十九本传作合肥人,从军遂隶辽阳籍。
[43]李清《南渡录》卷一。
[44]《清史列传》卷七十八《刘良臣传》。
[45]乾隆三十三年《金乡县志》卷二十,艺文,沈渊《马义烈女祠碑阴记》;同书卷七,宦绩,《段可举传》记:“甲申三月十六日,妖贼翻天鹞托闯官安民,计在赚城。”按,顺治十三年《新修丰县志》卷九《灾祥》记:“十七年二月十六日,高杰兵数万由丰适徐,城门昼闭,民大恐。”金乡、丰县接境相邻,两县志所记均为十六日,但一作三月,一作二月,从当时形势看应为二月。
[46]谈迁《国榷》卷一百。
[47]李清《三垣笔记》卷下,《弘光》。
[48]应延吉《青燐屑》卷上。
[49]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林时对在《阁部史忠靖公以四藩防江记》一文中也说“议立四藩,画地而封”是史可法的主意。贵池诸生刘城上书指出用人不妥,“公得书果悔,而事已无及”。见《留补堂文集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