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牛肉,不卖!我送!”
眾人一脸懵逼。
白水蛋看著义正言辞的秦烈云,心里朦朦朧朧地浮现出一个念头,只是这个念头,他还有点不大確定。
直到秦烈云动手,用匕首割了一块大概七八斤的牛肉,白水蛋这才会心一笑。
这小子,挺鸡贼啊,跟老子玩这个?
不过,秦烈云的谨慎是对的。
毕竟,现场的地上还跪著一个跟他有仇的孙一林。
万一这小子发突然发疯,把这事儿给透漏出去了,那恐怕就有麻烦了。
他上头虽然有关係,也是他用真金白银餵养出来的。
有点閒散事儿,能自己摆平,自己就摆平了。
省得去动用人情,毕竟这玩意人,维护起来很艰难,可要是想消耗,那实在太简单了。
七八斤牛肉被秦烈云递过去,白水蛋接过的时候,顺带著往秦烈云的手里塞了二十块钱。
多少也就是这样了。
大家对视一眼,默契地笑了笑。
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想著,行啊小子!
你挺上道啊!
白水蛋就喜欢跟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见秦烈云这样爽快,乾脆自报家门:“兄弟,我看你也是个敞亮人。
要是不介意的话,咱们以后也常走动走动?
鄙人姓袁,单名一个雷字。”
秦烈云笑笑伸出手:“小弟姓秦,秦烈云。
是下乡到朝阳大队的一个知青。”
知青?这个身份让袁雷惊诧了一下。
也不怪他对知青印象刻板,实在是这些年跟各个大队打交道的时候,也遇见过不少知青。
各有各的特点,但总逃不过一个,那就是自命不凡。
尤其是看见他袁雷的时候,要么是眼高於顶,不屑於与他对视。
要么就怂得很,压根看都不敢看他一眼。
走在路上碰见他了,那都恨不得避著袁雷走。
虽然袁雷平时不在意这些,可天长日久地折腾下来,也確实是让人心里不爽得很。
就在这个时候,大队长忙不迭地补充一句:“咳咳,那啥,虽然是之前的身份,可也確实是我们朝阳大队的一份子,他下乡没多久,就娶了俺们大队的小姑娘。
现在,人家小两口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自在。”
他必须要补充一下,秦烈云虽然是知青,可他跟一般的知青不一样。
袁雷跟秦烈云稍微寒暄了两句,就驱赶著孙一林往家里去了。
今天,他带著这么多兄弟过来,就不可能空手而归的。
就算是把孙家掘地三尺,说啥也要带点钱回去。
不然的话,他袁雷不就成了笑话吗?
眾人分道扬鑣,孙一林被袁雷等人抓住,骂骂咧咧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