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接下来的几天,我几乎都没见到罗切斯特先生。上午,他似乎忙于处理事务;下午,米尔科特或者附近的绅士来拜访他,有时还留下来跟他共进晚餐。等他的扭伤好得差不多,可以骑马了,他就常常骑马外出,很可能是去回访,因为他一般要到深夜才回来。
在这段时间,连阿黛尔也很少被叫去见他。我跟他的接触,仅限于在门厅、楼梯或者走廊偶尔碰上一面。在这种场合,有时他会高傲冷漠地从我身边走过,只是远远地点一下头,或者冷冷地瞥上一眼,表示承认我的存在;有时他又会绅士般彬彬有礼,对我又是鞠躬又是微笑。他变化无常的情绪并没有惹恼我,因为我知道这种变化同我无关。他的情绪起伏完全取决于跟我不相干的原因。
有一天,有客人要留下吃晚饭,他派人来取我的画袋,无疑是要让客人看看里面的画。那些绅士很早就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告诉我,他们是去米尔科特参加一个公众集会。但那天晚上风雨交加,天气恶劣,罗切斯特先生没有跟他们一块儿去。他们刚一离开,罗切斯特先生就摇了摇铃,派人来通知我和阿黛尔下楼。我给阿黛尔梳了头,把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我自己则是平时那身贵格会教徒的打扮——全身拘谨而朴素,包括发辫在内,都不可能有什么凌乱的地方。我确定自己不需要再做什么修饰,便同阿黛尔一起下了楼。阿黛尔一路都在纳闷儿,是不是那只“小箱子”[1]终于到了。因为出了点差错,它一直没有送到。这下她如愿以偿了,因为我们一进餐厅,就看见一个小纸板箱放在桌上。她似乎凭直觉就认出了它。
“我的箱子!我的箱子!”[2]她大叫起来,朝箱子跑过去。
“对,你的‘箱子’[3]终于到了。把它拿到角落里去,你这个地道的巴黎女儿,掏出里面的东西自个儿玩吧。”从壁炉旁一把大安乐椅的深处,传来罗切斯特先生深沉而略带讥讽的声音。“记住,”他接着说,“别拿什么解剖过程的细节或者内脏情况的报告来打扰我。静静地做你的手术——‘保持安静,孩子,懂吗?’[4]”
阿黛尔似乎并不怎么需要警告。她已经带着她的宝贝退到一旁的沙发上,忙着解开系盖子的绳子。除去这一障碍,揭开几层薄薄的银色包装纸后,她只是喊了一声:“哦,天哪,多漂亮啊!”[5]便欣喜若狂、全神贯注地玩赏起来。
“爱小姐来了吗?”这时,主人一边问,一边从自己的座椅上欠起身,转头朝门口望去。我一直站在门边。
“啊!好,过来,坐这儿吧。”他将一把椅子拉到自己椅子旁边。“我不喜欢听孩子叽叽喳喳。”他继续说,“像我这么一个老单身汉,听他们口齿不清地讲话,是产生不了任何愉快联想的。整个晚上都跟一个小娃娃面对面,我可受不了。别把椅子挪开,爱小姐,就坐在刚才我放的地方——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的话。该死的礼节!我老是忘。我也不喜欢那些头脑简单的老太太。说起来,我绝不能忘了我家那位老太太。她可怠慢不得。她是费尔法克斯家的人,或者说,是嫁给这家的人。据说血浓于水嘛。”
他摇了摇铃,派人去请费尔法克斯太太。不一会儿,她就带着编织筐来了。
“晚上好,太太,我是请你来做件好事的。我不允许阿黛尔跟我谈她的礼物,但她憋了一肚子的话。行行好,你就去听她说说话,跟她聊聊天吧。这会是你做过的最大善事了。”
果然,阿黛尔一看见费尔法克斯太太,就把她叫到沙发前,不一会儿就在她的膝头放满了从“箱子”[6]里掏出的各种瓷的、象牙的和蜡制的玩意儿,一边放一边还用她学会的那点结结巴巴的英语,滔滔不绝地解说着,表达着她的无边喜悦。
“好了,我已经扮演了好主人的角色,”罗切斯特先生接着说,“还让客人互相找到了乐子。我该自由自在地追求自己的乐趣了。爱小姐,把你的椅子再往前挪一点,你坐得还是太靠后了。我看不见你,除非变换一下坐姿,可我在这把椅子上坐得很舒服,不想动。”
虽然我宁愿留在有点阴影的地方,但我还是照他的吩咐做了。罗切斯特先生总是这样直截了当地下达命令,立即服从他似乎是件理所当然的事。
我刚才说过,我们是在餐厅里。为晚餐点亮的枝形吊灯,把房间照得如同节日般灯火辉煌。壁炉里燃着熊熊大火,又红又亮。高高的窗子和更高的拱门前,挂着华美宽大的紫色帘子。周围静悄悄的,只听得到阿黛尔压低了的说话声(她不敢大声说话),以及她说话间隙冬雨敲打窗户的声音。
罗切斯特先生坐在锦缎面椅子上,看上去跟我以前见到的不同,没有那么严厉,更没有那么阴郁。他嘴上挂着微笑,两眼闪闪发光,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喝了酒的缘故,但我想很可能是。总之,他正处在饭后的好心情中,更加开朗亲切,也更加随和,不像早上那么冷淡、生硬。不过,他看上去仍然十分严肃。他把大脑袋靠在鼓起的椅背上,火光照着他那花岗岩凿出来似的面孔和又大又黑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大、很黑,也很漂亮。有时候,在他两眼深处也会产生一点变化,那变化即便算不上温柔,也至少让人觉得很相近了。
他凝视炉火足有两分钟,我也一直看了他那么久。这时,他突然转过头来,发现我正盯着他的脸。
“你在打量我,爱小姐。”他说,“你觉得我英俊吗?”
要是我仔细考虑一下的话,我本可以说几句含糊而有礼貌的客套话来作答,但不知怎的,我还没反应过来,答案便脱口而出了:“不觉得,先生。”
“啊!我敢打赌!你这个人有点特别!”他说,“你的样子就像个‘小修女’[7],古怪、文静、严肃、单纯。你坐在那儿,双手放在身前,目光低垂,总是盯着地毯。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说刚才,你目光锐利地盯着我的脸。如果有人问你一个问题,或者说了句什么话,叫你非回答不可,你就会突然冒出一句直率的回答,即使算不上粗鲁,至少也是唐突的。你刚才那话是什么意思?”
“先生,我说得太直白了,请您原谅。我本该回答说,关于外貌的问题,当场做出回答是不容易的,每个人的审美趣味不一样,外表美并不重要,或者诸如此类的话。”
“你就不该这样回答。外表美并不重要,说得好!这么说,你表面上装作缓和刚才对我的侮辱,装作抚慰我,让我平静下来,实际上却在我耳朵下面狡猾地捅了一刀!说下去,请问,你在我身上发现了什么毛病?我想,我的四肢和五官跟别人没什么不同吧?”
“罗切斯特先生,请允许我收回最初的回答。我并不是要巧妙地话中带刺,只是一时口误。”
“就是这样,我想也是如此。那你就该对此负责。挑挑我的毛病吧,你不喜欢我的前额吗?”
他撩开横梳在额上的波浪似的黑发,露出丰满的额头,显示其智力器官十分发达。然而,额头上方本该凸起、显示仁慈宽厚迹象的地方[8],却出人意料地非常扁平。
“好吧,小姐,我是个傻瓜吗?”
“完全不是,先生。要是我反过来问您是不是一位慈善家,您会认为我无礼吗?”
“又来了!她装着拍拍我的脑袋,同时又捅了我一刀,就因为我说了我不喜欢跟小孩和老太太待在一起——可得小声点!——不,小姐,我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慈善家,但我有良知。”说着,他指了指据说显示这种心理机能的那个突出部位。幸运的是,他那个部位相当显眼,使他脑袋的上半部的确具有引人注目的宽度。“不但如此,我的心中也曾充满天生的柔情。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我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特别同情那些年幼无知、无依无靠和遭逢不幸的人。但在那以后,命运便不停地打击我,甚至用指关节揉面似的揉我。现在我可以不无自豪地说,我已经像皮球一样坚韧了。不过,这个球上还有一两条缝隙可以透透气,而且在中心还有一处保留着感情的地方。就是这样。你看我还有希望吗?”
“什么希望,先生?”
“从橡皮球最终变回血肉之躯的希望?”
他肯定是酒喝得太多了。我心想,不知该如何回答他这个古怪的问题。我又怎么知道他能不能变回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