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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原来案子还可以这么判(第1页)

万眾瞩目之下,朱珏稚嫩的声音响起,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坚定。

“回皇爷爷,孙儿以为,刑部的判罚……毫无道理!”

毫无道理?

刑部尚书和左右侍郎,那都是饱读诗书、精通大明律法的老臣,他们会同六部九卿共同商议得出的结论,到了你一个七岁小屁孩嘴里,就成了毫无道理?

简直是狂妄至极!

朱允炆再也忍不住,当即跳了出来,指著朱珏厉声质问:“朱珏!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刑部判罚,依的是国法,讲的是纲常,何来无理之说?”

朱珏却连看都懒得看他一眼,只是仰著小脸,继续对朱元璋说道:“皇爷爷,王庸杀人,固然有罪。但他杀的,是继母,而非生母。”

“其继母虐杀其父在先,此等蛇蝎妇人,早已丧尽人伦,与王庸父亲的夫妻情分,早已恩断义绝!”

“她虽有继母之名,却无半点慈母之实,甚至连夫妻之义都已拋诸脑后。

对王庸而言,此妇人,乃是他的杀父仇人!”

朱允炆气得浑身发抖,再次打断他:“荒唐!继母难道就不是母吗?

《孝经》有云,身体髮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她既为王庸之母,王庸便不可伤她分毫!你这是在曲解圣人之言!”

朱珏终於瞥了他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一个不可理喻的傻子。

他依旧没有理会朱允炆的咆哮,而是自顾自地继续分析。

“孙儿认为,王庸为父报仇,其情可悯,其孝可嘉。

但他私自行刑,以暴制暴,目无国法,其罪难恕。”

“所以,此案的关键,在於如何定罪。”

“若按子杀母的大不孝之罪论处,则王庸必死无疑,且是凌迟酷刑。

这便是刑部的看法,也是大哥的看法。”

朱珏顿了顿,话锋一转。

“但孙儿以为,此案不应按子杀母来论处。因为那个妇人,已经不配为母。”

“王庸杀的是杀父仇人,而非他的母亲。因此,应当按照寻常的杀人罪来追究其责。”

“大明律,杀人者,斩立决。

但此案案情特殊,王庸杀人,事出有因,乃是为父报仇,符合情有可原之条款。”

“故而,孙儿主张,判王庸流放三千里,终身不得还乡。”

流放三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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