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逻辑思维”破案案例精选
丈夫的谎言
案件还原
一天夜里9点,一个男人在公寓内将他的情人给枪杀了,然后自己也自杀了。当FBI的警员赶到案发现场后,公寓内一片漆黑,空气中还有一股强烈的血腥味儿。警长好不容易才找到墙壁开关,灯打开后,映入眼帘的两具尸体死相十分悲惨,他们都圆睁着眼睛,满脸鲜血。而男子身旁的手枪,显然就是凶器。办案警员小心翼翼地在案发现场搜集证据。这时,一名男子表情痛苦地走入了公寓。他是女死者的丈夫,也是他打电话报的警。
“你们可来了,我老婆被那个混蛋杀死了。是我报的案,我亲眼看见那个混蛋开枪自杀了。而我老婆躺在他的旁边,已经死了,他是我老婆的情夫,一定是他杀死了我的老婆,然后畏罪自杀。”男子情绪激动地说。
“你为什么不阻止他?”FBI警长疑惑地问。
“来不及了,我刚到公寓门口,就听到了一声枪响。我拼命敲门,也没人来开,之后我透过花园窗户看见那个混蛋开枪自杀了。当我打碎玻璃进入公寓后,他们两个已经死了,你看,这是他写的遗书。”
“你进来后,有没有动过房间的任何东西?”FBI警长例行公事地问道。
“我都吓傻了,赶紧跑出去打电话报警,没有动任何东西。哦,不对,我看过了那封遗书。剩下的东西什么都没碰。案发现场和我进来时基本一致。”
“先生,你在说谎。”接着,警长命人逮捕了他。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案件侦破
案发当时是晚上九点,死者的丈夫说他在窗外亲眼看见了那个男人开枪自杀,还看见自己的妻子躺在那个男人旁边,已经死了。他还说他进入公寓后,除了看过遗书外,没有碰任何东西。可是,当FBI警员赶到案发现场后,公寓内黑漆漆一片,灯是关着的。而案发当时是晚上九点,如果公寓内的灯是关着的,女死者的丈夫怎么可能会看到男死者开枪自杀?又怎么可能会看清妻子就躺在那个男人旁边。还有遗书,他说他在案发现场看过遗书,黑漆漆一片,他能看清遗书上写的是什么吗?所以女性死者的丈夫是在撒谎。最后,经过FBI警员的紧密调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女死者已经很久没有回家,她的丈夫怀疑她和男死者有染,于是带着枪来到了男死者的公寓,当他透过花园的窗子看到他的老婆正与男死者在屋内亲昵后,便砸碎了窗子,闯进了公寓,开枪杀死了他们两个。之后他用男死者的电脑写了一封遗书,制造了自杀假象。
女明星离奇死亡的原因
案例还原
某女星跳楼自杀的消息在纽约闹得沸沸扬扬,有人说她是为情自杀,有人说她和黑社会结怨,走投无路而选择了自杀;还有人说她欠了一屁股债,因无法偿还而选择了自杀……外界的传闻皆是传闻,不足为信。负责此案的FBI警员们,没有一个相信该女星是自杀。因为从某种迹象看来,她是被人杀害的。而这名凶手的作案手法相当高明。
当FBI的警员来到案发现场时,他们确定了死者跳楼的阳台和窗户,但是并没有在死者家中找到任何遗书或录好的遗言,亦没有从死者的家中找到任何打斗的痕迹。这说明,死者自杀而死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当他们回过头仔细勘查现场时,死者跳楼而死的窗台,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这是一个比一般窗台都要宽两倍的窗台,但是窗台上却没有任何盆栽或物品。奇怪?这么宽的窗台,为什么不加以利用呢?之后FBI的警员们在死者家中的客厅发现了两盆名贵的盆栽,喜欢养绿植的人都知道,女星养的这两盆绿植都是喜阳植物,伦敦本来就是阴天较多,而死者家中的客厅光线也比较暗,为什么她不把这两盆盆栽放在阳台的窗台上呢?显然这是一处很大的疑点。经验丰富的警长仿佛想到了什么,他让身旁比较瘦小的比尔去窗台上躺一会儿,比尔虽然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摄于警长威严,又不得不照办,当他安安稳稳地躺在窗台上时,警长拉开了窗户的纱窗,所有人都明白了答案。
案件侦破
我们可以用逻辑思维来想一下,既然女星家中的窗台如此之宽,宽到甚至可以容纳一个平躺的程度,那么她把两盆名贵的喜阳的盆栽放在客厅的概率非常小;而两盆盆栽确实放在光线阴暗的客厅的事实,也说明了此举并非女星亲自所为,而挪盆栽的人,十有八九就是杀害女星的凶手。
凶手为什么要挪花盆?因为他想让女星躺在窗台上睡觉。在窗户和纱窗都敞开的情况下,女星迷迷糊糊地一转身,不就坠楼了吗?不就“自杀”了吗?
可是如果女星运气好,翻身时正好翻到了相反方向,不就翻到了阳台上了吗?这样她顶多摔伤,不可能摔死,那这样凶手岂不是没有达到目的?如此看来,凶手并非要置女星于死地,不幸坠楼摔死了,这说明女星命太差,“自杀”了,一了百了;如果命好,摔到了阳台上,保全了性命,正好可以给女星一个警告。由此看来,凶手一定是和女星十分亲近的人。只有亲近的人才有机会进入死者的家中,也只有亲近的人才能观察到女星家的窗台较宽,从而想到了上述杀人手法。
那么为什么女星被凶手放在了阳台上而不自知?很简单,女星要不就是被凶手事先灌醉了,要不就是被凶手在饮品里放了麻醉剂。
两天后,法医的尸检报告出来了,他们从女明星的体内检验出某种麻醉物品。与此同时,FBI也逮捕了女星的经纪人刘易斯。刘易斯称因为实在受不了女明星的蛮横霸道而动了杀人的念头,而FBI针对此案的逻辑推理,也得到了证实。
妻子的心思
案件还原
布鲁克是美国制造业的巨头,资产十分丰厚。但是,这位巨头却在几个月前在家中开枪自杀了。当然,在他自杀前,他已经把财产的分配细节全部写在了遗书里。从他的遗书来看,他的年轻妻子朱莉是最大的遗产继承人,她将会得到丈夫百分之六十的财产,而剩下的百分之四十平均分给他的一儿一女。朱莉伤心难过之余准备为丈夫安排后事时,FBI警员驱车赶到了,因为布鲁克的子女报了案。看来,朱莉不得不将丈夫的后事向后拖延一下了。
布鲁克子女认为父亲素来热爱生活,不可能自杀,另外,父亲的遗产分配也令他们大为不解,为什么父亲要将百分之六十的遗产分给迎娶不到五年的朱莉?所以父亲是被朱莉谋杀然后伪造了遗书。办案经验丰富的FBI警员也认为布鲁克的死很没有逻辑性,但是在没有十足的证据之前,他们不会轻易表达观点。这是他们的职业准则。
布鲁克的自杀地点是在自己的书房,自杀工具是一支带有消音器的枪,死亡时间是早上九点。当FBI警员到达布鲁克的书房时,那把手枪就放在布鲁克的左手边。这一细节引起了在场所有警员的怀疑,不过他们并没有表态,只是随口问了问管家,布鲁克是否是左撇子,而管家给出的答案,正中FBI警员的下怀。随后,他们又仔细检查布鲁克的书房。他们在布鲁克的抽屉里发现了多张布鲁克亲笔签名的签名纸。这一发现对于FBI警员来说十分重要。随后,他们试图在布鲁克的键盘上提取指纹,但令他们吃惊的是,他们在键盘上没有找到任何指纹。那把装有消音器的枪上,也没有任何指纹。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布鲁克并非死于自杀,而是死于他杀。而从那份遗嘱,以及朱莉急于办理后事这两个方面,可以推断出,朱莉就是凶手。现场的自杀场景皆是她精心伪造的。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精心罢了。在FBI警员眼里,这样的自杀场景,简直是荒谬。
案件侦破
既然布鲁克决心自杀,为什么还要在手枪上安上消音器?这完全不符合逻辑。此外,布鲁克为什么要把手枪放在左手边?FBI警员从管家处了解到,布鲁克根本就不是左撇子,试想,一个习惯用右手的人,当他用右手扣动扳机结束自己的生命后,又怎么可能会将手枪放在自己的左手边,至少也会落到地上吧。第三,布鲁克的抽屉里有多张已经签好字的签名纸,而键盘上根本没有任何指纹,这足以证明,遗书根本就不是布鲁克亲手打印的。要是他亲手打印的,键盘上怎么可能会没有他的指纹?更加荒谬的是,那把布鲁克自杀的抢上,也没有布鲁克的指纹。这些线索足以证明,布鲁克是死于他杀。
种种证据摆在眼前,本案最大的嫌疑人朱莉只能招供。因为她嫁给布鲁克完全是为了贪图他的钱财,她一心希望布鲁克早点死,可是布鲁克却越活越精神,她深深地觉得她的青春再也耗不起了,所以动起了“谋杀亲夫,占有财产”的歪念。布鲁克是她亲手杀死的,但由于紧张,她只是把枪随手放在了布鲁克的旁边,就赶紧取出布鲁克的签名纸,在电脑上打印事先已经在脑中反复过了千百遍的遗书。由于她戴着橡胶手套,所以不会留下指纹。但她万万没想到,橡胶手套正好也将布鲁克留在键盘上的指纹给擦去了。这就是案情的始末。
“出走”的钻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