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
从证人仅有的口供中挖掘出价值最大的线索,这是任何一位警员辩证思维推崇“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思想。既然珍妮自欺欺人地想误导警员,那么我们也可以辩证地替她想想,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她想掩盖事实。那么,她为什么要掩盖事实?因为她和高管的死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当罗伯特听到珍妮说她在电话听筒里听到了凶手逃走时慌乱的脚步声时,他就知道了珍妮是在撒谎,因为脚踩厚厚的羊毛地毯,怎么可能会发出那么大的声音?确认了这一点后,罗伯特接下来最关注的问题就是珍妮为什么要撒谎了,珍妮撒谎的原因可能就是她作案的原因。
车厢内的女子
案件还原
库尔滕先生一向是个很讲究体面的男人,不管他走到哪里,都会身着海蓝色大衣,佩戴真丝领带,一手提黑色小皮箱,一手拿着一顶礼帽。一天,他在结束了外地出差的任务后,怀着愉快的心情踏上了开往休斯敦的火车。可是在途中,他却被人盯上了。
夜深时,列车还在急速行驶着。库尔滕先生看了一会儿文件,准备关灯就寝时,一个女人突然闯进了他的软卧车厢。库尔滕先生一时惊慌,竟从**站了起来。这个女人身材十分火辣,五官也长得很标致,但是就是这样一位火辣的美女竟然将库尔滕先生的车厢门反扣上,然后威胁他乖乖交出钱包,否则,就要扯开衣服,说是库尔滕先生把她强行拉进包厢,企图对她实施强奸。这摆明就是敲诈勒索嘛!库尔滕先生一时陷入了困境。他点了一根雪茄,对女子说:“你先别激动,你给我一点时间缓一缓,我有心脏病,你刚突然闯进来,把我着实吓了一跳。我现在感觉心脏很难受,你给我一点时间好吗?”
该女子嬉皮笑脸地说:“先生,你最好不要耍什么花招,五分钟后,你不交出钱包,我可就喊人了,你瞧,我这衣服,轻轻一扯就……你懂的。所以,你按警铃,也是没有用的。”
经过几分钟的思考,库尔滕先生还是趁女子不注意,扑到床头,按了警铃。这让女子十分愤怒,结果,她一气之下,就把衣服给脱掉了,**裸地站在了库尔滕先生面前放声大哭。三名乘警闻声赶到,而身为FBI休斯敦分局的警员汤姆正好度假归来,也在这节车厢里,他听到附近有人按警铃后,就再也无法安睡了。他尾随三名乘警,来到了库尔滕先生的车厢。
女子**裸地站在那里又哭又闹,还扯着嗓子喊:“三四分钟前,这个禽兽居然趁我路过他的车厢时,把我强行拉了进来,还把我衣服都扯光了,警察先生,你看他挺道貌岸然的,其实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变态、禽兽、恶魔。”这时,库尔滕先生依旧平静地、不动声色地站在那里,悠闲自在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
三名乘警不知该相信谁是好,毕竟,从库尔滕先生的外表来看,他是一个很体面很绅士的男人,应该不会做出这种荒唐事。但是在女子情绪失控时,他们并没有立即做出任何决断,而一直在旁边默默“观战”的汤姆此时对三名乘警小声耳语了一番。库尔滕依旧在抽烟,而女子却看了汤姆一眼,然后继续哭闹。过了一会儿,女子情绪稳定了下来,衣服穿好后,三名乘警毫不犹豫地把这个女人给逮捕了。理由是讹诈。其实,三名火车乘警对此案并没有什么头绪,要不是汤姆及时耳语,他们是不会轻易做出决断的。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汤姆是怎么发现女子不对头的吗?
案件侦破
首先,汤姆从库尔滕先生的包厢内,没有发现任何挣扎打斗过的痕迹,虽然女子的衣服被凌乱地丢在地上,但是衣服是完好的,并没有任何撕扯的痕迹,女子身上也没有任何瘀青或是抓痕;其次,当乘警和汤姆来到库尔滕先生的包厢时,他正在镇定自得地抽着雪茄,雪茄上留着一段长长的烟灰,通常来说,雪茄燃烧的速度要比香烟慢得多,所以,这从另一方面证明了女人所说的“拉她进包厢,企图强奸”都是假的。
凶手与信封
案件还原
周二深夜,当纽约某街区终于安静下来时,一栋公寓却突然之间火光四起,浓烟滚滚。住在这座公寓里的贾斯丁先生穿着睡衣,仓皇地逃了出来,但这座公寓里的另位一位住户埃尔顿先生却没那么幸运,他成了这场火灾的遇难者。当火灾被扑灭后,消防员们找到了埃尔顿先生的遗体,经法医验尸发现,他在起火前就已经死了,是被人用刀刺中心脏而死,并且还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定时引火装置,很显然他是被人谋杀的。很多人将目光聚到了贾斯丁先生身上,因为这栋公寓里就住着他和埃尔顿两人。当FBI警长查理找到他时,他哆哆嗦嗦地对查理说:“今天,我很晚才回来,埃尔顿平时睡得很早,所以,我回来时就直接回房了,但刚躺下不久,就感到胸闷难受,很想喝水,当我跌跌撞撞地走出房间,却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我一边大声呼喊着埃顿,一边开门往外跑。我刚搬来这里不久,和埃尔顿的关系也还不错,我没有理由要杀他。请你们相信我。”
经过一系列调查,查理警长有理由相信:贾斯丁先生并不是杀害埃尔顿的凶手。所以他将调查的重点从贾斯丁转移到了埃尔顿的情敌——凯文身上。因为他三天前曾来找埃尔顿大闹过一场,说埃尔顿抢了他的女朋友。
面对查理警长,凯文显得很从容淡定,他平静地对查理警长说:“我就知道你们会怀疑我,但我还想喊冤呢,因为邮递员刚给我送来了一封信,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封恐吓信!”说完,他便拿出那封信,递给查理警长,上面写着:“我知道你是刺杀埃尔顿的凶手,如果你不想被人知道,必须在11月29日23时,带上十万英镑,到某某车站的入口处。”这时,离案发时间还不到二十四小时。
这在查理看来,显然不符合逻辑。聪明的查理警长立刻发现了真凶。亲爱的读者,你知道谁是杀死埃尔顿的凶手吗?
案件侦破
凶手就是凯文。案发后的二十四小时之内,是不可能收到信件的。此外,FBI没有将案件细节对外公布,所以除了相关警务人员,唯有真凶才知道埃尔顿是被刺杀的。凯文过早地拿出这封信,恰好透露了自己就是真正的凶手。
邮票去哪了?
案件还原
一天,FBI芝加哥分局的报警电话响了。打电话报警的是一位大学教授,他说他珍藏的一枚“黑便士”邮票被人偷走了。当FBI的警员赶到教授家里后,教授十分痛苦不堪地说:“我的这枚‘黑便士’邮票极其珍贵,我昨天打开收藏室的柜子检查的时候,它和其他邮票一样,安然无恙地在柜子里,可今天早上我起床后发现,柜子竟然被人撬开了,那枚‘黑便士’被人偷走了。你瞧这柜子,被那混蛋撬得都不成样子了。”
FBI警员仔细观察了这个柜子,它并不是保险柜,而是一个非常普通的矮木柜,而且门还是玻璃的,只不过锁是密码锁而已。从犯罪现场看来,盗贼显然无法打开这把锁,于是干脆就用利器撬开了柜子,取走了那枚“黑便士”邮票。然而,这只是一种假设,实际情况也许并非如此。
“这两天有没有人来探访过您?”FBI的警员问道。
“我的新朋友桑格昨天来过。”教授若有所思地回答道。
“那么珍贵的邮票,你是否为它投了保?”FBI的警员例行公事地问道。
“当然了,我为它投了30万美金的保险,有什么问题吗?”教授吃惊地问道。
“尊敬的教授,恕我冒昧,我觉得你打算骗取巨额保险金,你不会反对吧?”FBI的警员不假思索地问道。
此时,教授慌乱、惊诧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FBI警员是怎么推断出教授是在“贼喊捉贼”吗?
案件侦破
柜子上有好几处被撬的痕迹,看来这个窃贼花了不少工夫。但是让我们辩证地想一下,既然这是一个用利器就能撬开的柜子,教授为什么不把邮票放在安全系数更高的保险柜里呢?他既然能为邮票投30万元的保险,显然他不差买保险柜的钱。此外,这个柜子的门是玻璃,而且是普通玻璃,并不是钢化玻璃,这就是最大的疑点。通常情况下,罪犯在作案时都会有一个相似性,即想办法加快速度,缩短作案时间,并且在极短的时间内逃之夭夭。在这起案件中,窃贼完全可以直接打碎玻璃柜取走邮票,为什么他还要费时费力地撬开柜子呢?因为他还要保护柜子中的其他邮票,而有这种想法的,只能是邮票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