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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想嚇死老娘啊(第1页)

这年头,村里不少人家都养狗,图的是防野牲口、看家门。

可看家狗和正经猎犬,压根不是一回事。

老菸袋这四条猎犬,都是他一手调教出来的,灵性十足、战力强悍,周边多少猎人眼馋得不行。

但猎犬娇贵,得经常进山活动筋骨,不然性子会懈怠,捕猎的本事也会退化;

而且食量极大,顿顿得有荤腥掺著,普通农户根本养不起。

老菸袋心里门儿清,自己这腿伤,开春后能好转就已经是万幸,大概率要落下跛脚的毛病。

往后別说巡山打猎,就是走山路都费劲,靠打猎谋生是彻底指望不上了。

再说,跟王淑芬定了亲,往后日子重心要放在过小日子上,再也用不著猎犬了。

留著它们,既是浪费,自己也养不起,不如送个靠谱的人。

围猎的时候,老菸袋就暗中观察过赵铭,觉得这小子沉稳、有分寸,枪法也好,还为了给爹治病放弃参军,是个重情义的好孩子。

把狗交给赵铭,他放心。

“这三条狗,你可得好好待著,都是山里的好帮手。”老菸袋拄著拐,领著三人到院子里,指著三条狗一一介绍。

他最看重的是那条头狗,名叫“花妞”。

花妞体型大,模样算不上好看,尾巴硬得像根铁棍,浑身是虎斑纹路。

竟是罕见的虎斑犬,传闻前清皇帝围猎时,就爱用这种狗。

“它是『抬头香,能从空气里闻出野牲口的气味,追踪起来又快又准。”老菸袋语气带著自豪,“普通猎犬都是『低头香,只能跟著地面痕跡找味儿,一到夏秋无雨的季节,气味淡了,追踪力就差远了。『抬头香和『低头香,就是好猎犬和顶尖猎犬的分水岭。”

而且头狗不光要凶猛,还得懂指挥,领著其他狗追击、找猎物,是队伍的核心。

接著是一条青狗,名叫“虎头”。

虎头长得精神,机灵又聪慧,一喊它名字,就主动凑过来蹭老菸袋的手。

“虎头本事也硬,要是没有花妞,它就是头狗的料,是条优秀的帮狗,能帮著围堵猎物、探路。”

最后是条通体黢黑的狗,叫“大老黑”。

瞧著像是狼犬串的,体型壮得像头小牛,搏斗能力极强。

“这狗性子烈,也鲁莽,一见到猎物就红了眼,不管不顾地往上冲。”老菸袋叮嘱,“它定位不准,容易瞎冲受伤,甚至丟了性命,你们进山的时候,可得多盯著点它。”

至於剩下的那条獒犬,老菸袋没打算送。

獒犬威猛善斗,连狼都不怕,適合护卫不適合打猎。

以前老菸袋独来独往进山,全靠这獒犬贴身警卫。

如今留著它,一是作个念想,二是能看家护院,也能给靠山屯添点安全感,防止野牲口进村伤畜伤人。

决定虽理智,可真要送別相伴多年的猎犬,老菸袋还是难掩不舍。

他让王淑芬拿出家里的苞米麵,混著剩菜,又多放了些油和盐,给三条狗做了顿厚油重盐的饱饭。

“吃吧,吃顿饱的,往后跟新主人好好干。”老菸袋蹲在地上,轻轻摸著花妞的脑袋,语气里满是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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