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福安定睛细看,那是三头狼。
狼毛上沾满了雪,几乎和雪坡融为一体,只有那六点绿光,暴露了它们的存在。
见到这一幕,江福安却只是眼皮抬了抬,十分平静地转回身,继续不慌不忙地赶路。
作为一个经验老到的猎人,他和狼打过的交道太多了。
他知道狼这东西,生性狡猾多疑,发现猎物后,绝不会第一时间扑上来。
它们要观察,揣摩猎物有没有危险。
这段时间,人的反应往往决定狼下一步会不会发动攻击。
你要是慌了,眼神躲闪,脚步发飘,甚至掉头就跑……
那绿莹莹的光立刻就会变成扑上来的黑影。
狼聪明得很,它们读得懂“害怕”。
当然,也不能硬槓。
直勾勾地瞪回去,或者下意识弯腰捡石头、摸傢伙,在狼眼里全算挑衅。
这些傢伙凶性十足,非但不会怕,反而会被激起好斗的性子,发起试探性的扑咬。
不过说到底,人並不在狼的常规食谱上。
对狼而言,两脚直立、能挥动武器的人,也是一种需要警惕的陌生猛兽。
只要你稳住心神,该走路走路,多数情况下,狼群权衡利弊,自己就会退走。
江福安此刻能这么镇定,除了经验,更因为心底有底。
他身上裹著厚厚的棉衣,手臂和小腿还额外缠了几层鞣製过的硬皮子,狼牙想一口咬透,没那么容易。
肩上那个硕大的背篓也很顶用,往下能护住大腿后侧,往上能遮到后颈,把后背的要害挡了个严严实实,不怕狼从后面偷袭。
更何况,他右手一直紧紧握著那柄刀。
这是在县城里花了十两白银才买来的长刀,刀身沉,刀刃利。
只要挨上一下,不管砍中狼哪个部位,都够它受的。
他维持著均匀的步伐,眼角余光却像鉤子一样,时不时往后扫一下。
那三匹狼果然跟了上来,保持著二十来步的距离,不远不近地吊著。
既没放弃,也没迫近。
江福安心头微微一松。
这是个好跡象。
在这冰天雪地、不知藏著多少危险的迷瘴山脉边缘,能不动手,他绝不想动手。
时间一点点过去,雪地上只听见他自己踩雪的咯吱声。
这段路走得格外漫长,每一步都得提著神。
终於,眼前豁然开朗。
密林被甩在身后,取而代之的是大片被雪覆盖的农田阡陌。
可就在这时,左侧田埂的积雪猛地炸开!
一道灰影毫无徵兆地朝他咽喉扑来!
几乎同时,身后一直吊著的那三匹狼也骤然发力,刨起漫天雪沫,疯狂加速衝来!
“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