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天还没亮,武装部的吉普车就开进了靠山屯。
李主任亲自带队,加上乔正君和四个战士,一共六个人。
四个战士里有两个是老兵,一个叫老马,一个叫老周,都参加过剿匪,经验丰富。
另外两个是新人,一个叫小王,一个叫小李,脸上还带著稚气。
两桿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挺轻机枪,每人配一把匕首,还有手电筒、绳索、急救包。
乔正君只带了他的反曲弓和二十支钢箭,还有一把柴刀。
“就这些?”老周看了看乔正君的装备,皱眉,“山里冷,你这身行头不够。”
乔正君穿的是林雪卿连夜改过的棉袄。
她把母狼皮裁了,缝在棉袄內衬里,虽然粗糙,但暖和。
脚上是新纳的棉鞋,鞋底加了层毡子。
“够了。”他说。
老周摇摇头,没再说话,但眼神里的不信任很明显。
李主任做战前动员:“这次任务,剿灭狼群,消除隱患。正君是嚮导,大家要听指挥,注意安全。出发!”
六个人背著装备,徒步进山。
清晨的山林很安静,只有踩雪的“咯吱”声和呼吸的白气。
阳光从树隙漏下来,在雪地上投出斑驳的光影。
乔正君走在最前面,脚步很稳,每一步都踩在实地上。
他时不时停下,观察雪地上的痕跡,调整方向。
“等等。”走了两个小时后,老马叫住他,“咱们这是往哪儿走?狼窝不是在北坡吗?”
“狼搬家了。”
“这是新鲜的爪印,三只狼,往东去了。”乔正君尊下身,指著地上的狼爪印。
爪印很浅,不仔细看看不出来。
“这年轻人是蒙的…还是?”老马摸著下巴,好奇地问道:“你怎么確定是狼?”
爪印被乔正君从积雪中挖出,“步幅,深浅,还有气味。”
“狼走路前后脚几乎踩在一条线上,步幅均匀。狗走不了这么稳。”
小王和小李相互看了一眼,摇摇头嘀咕道:“有这么玄乎?”
“行,听你的,但要是绕远路,天黑前到不了预定地点,咱们就得在山里过夜。”
老周检测了一下背著的抢。
“不会绕远。”乔正君碾碎手上积雪,“我知道近路。”
他说的近路,是条几乎被积雪掩埋的兽道。
走了约莫半个小时。
风从沟口灌进来,吹得人睁不开眼。
“停。”乔正君突然抬手。
所有人都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