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旺心头一跳,连忙压低身形,悄悄靠近。
拨开草丛一看,只见那个生锈的捕兽夹,竟然死死地夹住了一只体型健硕的羚羊!
那羚羊的一条后腿被夹得血肉模糊,正疯狂地挣扎著,想要挣脱束缚。
“我的天……竟然是羚羊?!”
万兴旺低呼一声,握著斧头的手心里全是汗。
这可是野生保护动物啊……
如果在外面,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碰。
但是现在,在这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里,什么法律,什么保护,都比不上填饱肚子重要。
“对不住了,为了活下去,只能借你的肉一用了。”
他不再犹豫,趁著羚羊被夹住无法移动,猛地冲了上去。
手中的斧头高高举起,用尽全身力气,对著羚羊的脑袋狠狠砸了下去。
“砰!”
一声闷响。
羚羊哀鸣一声,身体剧烈抽搐了几下,隨后软软地瘫倒在地,不再动弹。
万兴旺大口喘著粗气,手臂被震得发麻。
这是他第一次杀生,而且还是这么大的动物。
他必须儘快处理,万兴旺吃力地拽住羚羊的两只角,拖著沉重的尸体往回走。
回到村里,他直奔那口青石老井。
这里有水源,方便清洗。
他从腰间拔出那把豁了口的菜刀,开始笨手笨脚地给羚羊放血、剥皮。
虽然动作生疏,甚至有些笨拙,但他做得格外认真。
每一刀下去,都像是对待一件艺术品。
他把流出来的羊血用桶接著,一点也不敢浪费,这可是好东西,做成血豆腐绝对美味。
剥皮的过程异常艰难,那把破菜刀实在是不给力。
好几次差点切到自己的手。
但他咬牙坚持了下来。
处理完內臟后,他特意留下了心和肝,其他的肠子肚子因为实在没法处理,
只能忍痛装进袋子里,跑到离村子很远的一个深坑里埋了。
这是为了防止血腥味引来狼群或者野猪。
回到井边,他又提了好几桶水,將地上的血跡冲刷得乾乾净净,直到闻不到一丝血腥味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