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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人不如狗(第2页)

那狗很老,身上满是跳蚤。

陈三石原来並不喜欢那玩意。

也没別的原因,只要那狗进家门,总会把那些小玩意,带到人身上。

等到陈大路走后,那狗没过一年,却是突然怀孕了。

生下了来福,

就生了来福一只。

要知道,那狗在前几年,都没有起过秧子了。

毛茸茸的小生命,那都是可爱的。

当时妞妞喜欢,陈三石就留下养著了。

等老狗死的时候,就跑到了他爹坟前死的。

陈三石在陈大路坟边,挖了个坑,把老狗给埋了。

就是这么一回事,陈三石当时也没怎么感动。

农村的土狗,不是什么稀罕物。

懂人性,听话的也不少。

所以,也没什么可感动的。

自那以后,除非陈三石或者妞妞招呼。

来福就经常往陈大路坟地的那个山头跑,一趴就是一天,早出晚归,跟上班一样。

“妞妞,我去喊人,你去路口喊来福。”陈三石如今重生,倒是对两条狗的情感,理解的更深了一些。

至少,狗会惦记老主人。

小狗会怀念它妈。

而有些人,却是不如狗的。

“哦···”小丫头抱著骨头就往外走,她很困惑,她爹以前也没关心过那只小狗。

今天她爹这是咋的了?

她自然不会跑去坟地,要真是那样的话,陈三石也不会让她去。

事实上,小丫头只是走到村西头,扯著嗓子喊了两声,浑身杂草的小土狗,就屁顛屁顛的回来了。

小丫头很是大方,把给她啃出牙印的筒子骨,往来福面前一丟。

那小狗,尾巴摇的跟电风扇似的。

也是个没过过好日子的玩意。

这年头,大骨头能换麦芽糖,送到城里磨成钙粉。

所以农村的大骨头,也是没狗什么事。

除了特別疼狗的人家,狗能吃到最大的荤食,也就是杀鸡杀猪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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