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总之……”
“不用说了,亲爱的,你可真喜欢多管閒事。”
阿西婭掐著腰说。
“这世界上这么多穷人和倒霉蛋,你救得过来吗。”
“是救不过来,死神也只能杀人不能救人。
但这不是看到一个嘛,还有救,就救一救嘛。”
“真拿你没办法,这就是你的命吧,谁让我爱你呢。
先说好,不许喝魔药,遇到解决不了的情况立刻就跑。”
“我也太爱你,阿西婭。
那就先把这头大白猪送到我们房间吧,他在这里不安全。”
阿西婭点了点头,去卫生间拿了两条浴巾叠在一起又对摺了一次,就把巴顿包起来,像提著一个巨大无比的包袱一样把巴顿给提走了。
全然不顾当事人的挣扎和反对。
响弦则想的更多一些,他找到了监控室,把今天的监控给刪的一乾二净。
然后去车里,找到了那份被他放在上面的信件。
信是用火漆封著的,没有打开的痕跡,闻一闻上面还残留著香水的味道。
可以说是非常老派和贵族的做法了,也许,那个响弦未曾谋面的露西的年纪比他猜想中的还要大上不少。
上面写著:“给我的侄子,巴顿。因赛克先生。
如果你还认我这个姑妈,承认这份亲情就打开它。”
但很显然,她的侄子並没有领这份情,反而是把这封信送给了响弦这个第一次见就爆发了衝突的陌生人。
响弦本来都计划著明天卖车的时候就留车上卖了,现在看来没直接扔垃圾桶里反而是万幸。
他打开了那个鼓囊囊的信封,里面放著的是两张纸还有一个塑料盒子。
盒子里是被放的整整齐齐的二十五只特洛伊血虫,它们是白色的,比响弦两次见识到的灰色虫子都很大一点。
“给我的侄子,巴顿。因赛特。
你是我养大的,你那混帐的父母在一夜情后把你扔给了我就再也不管了,主教就把你送给了我,让你成为我三十年的资粮。
毕竟等我该开饭的时候,你二十二岁,是最年轻力壮的年纪,我喜欢年轻人的血,这会让我觉得自己很年轻。
但你很幸运,亲爱的,我不需要吃你了。
我的研究终於成功了,看到这些白色可爱的小傢伙了吗,只要吃了它们。
脑虫新產出的个体就不再是灰濛濛的三代血虫,而是我研究的,第四代。
这些第四代的虫子每一个都能保存脑虫的记忆和遗传信息。
从今往后我们就再也不用每三十年就吃掉一个同族的血亲了,只需要每三十年让虫子咬一个人,就能重新换一副新的肉体了。
你已经没用了。
但是你终究陪伴了我这个老婆子二十二年,你是幸运的,现在,你可以拿出其中一个,让它咬你一口。
剩下的,就交到圣特洛伊大教堂的主教就行了。
他会赦免你的罪,让你成为我们的一员,永恆的世界欢迎你,孩子。
三个月后再见了。
爱你的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