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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汉乐府(第1页)

第二节汉乐府

总述

汉代的诗歌基本上分成两大块,一个就是汉代的乐府诗,一个就是古诗十九首,或者说“古诗”。这一节主要讲乐府诗,下一节讲古诗。

乐府的两大功能

简单地说,官方的掌管音乐的机构就是“乐府”。乐府在汉代,主要是在汉武帝时代,有非常显著的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增加。乐府机构主要有两个功能,一个是制作乐曲和歌词,就是为了特定的目的,指定人去制作一些乐歌。这些乐歌主要用在一些重要的正式的仪式活动中。乐府的另外一个功能,就是收集和保存民间的音乐和歌词,这些音乐和歌词用来做什么呢?有一种政治性的解释,认为收集民间的歌曲,有一种观察风俗的作用,就是通过收集民间的歌谣来观察政治的良善与否,因此它是一个政治性的行为。但是这个行为即使存在,我觉得它对乐府诗的保存与流传来说,也不起决定性的作用。

文学史的两大方向

民间的这类歌谣是随生随灭的,在产生了以后,如果没有人去记录保存,它就消失掉了。像这样的歌谣,我们可以推测在历史上不知道产生过多少,消失过多少,而只有有人去关注它,把它选择出来,把它写定,把它保存下来,它才成为一个文本形态,这种成为文本形态的东西,才在文学史上发生作用,才在文学史上具有意义。如果纯粹从政治功能去理解乐府诗在文学史上的出现的话,我觉得这是并不重要的,而且不具备决定意义的一个视角。你说歌谣可以观风俗的话,风俗是会变的,而被采集下来就成为文本形态的歌谣,它就固定在那里了,难道拿这首诗可以观风俗观十年吗?比如说我们讲《妇病行》,那个地方有一个女人生病了,临死的时候舍不得她的孩子,然后嘱托她的丈夫说,你不要打我的孩子,这个孩子会饿死的。你说它可以观风俗,那么难道就拿它这样一直观下去吗?那女人都死了,骨头都烂了,还能再继续拿它来观风俗吗?这不是从文学的角度来理解的一个方法。

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理解,在汉代乐府诗里面出现的作品有一个特别显著的现象,就是对底层民众的艰难生活的关注和体现。文学史是不断发展的。而文学史的“发展”,如果把它简化来说,大致上有两个方向:一个方向就是往深度去发展,比如,对人类的生活、对人性、对人类的感情,更深入的、更细致的发现和考察;另外一个方向就是往广度上发展,原来不是文学的重要主题的东西,它成为文学的重要主题,它被文学所关注。我在编写《简明中国文学史》时讲过这样一句话,文学世界的扩大意味着人类精神世界的扩大。从中国文学史的角度来说,新的主题不断出现,也就意味着中国人的精神世界的不断扩大。这样来理解的话,我想一个重要的主题的出现,它的价值所在,就会很简明很清楚。

这里需要补充一点,以前我们对《诗经》是有误解的,很简化地就是把《国风》解释成民间歌谣,再把“民间”解释为社会底层,更粗糙简化,是把“民众”具体地落实为奴隶。这样一来,对《诗经》的整个理解就产生了非常大的偏差。如果我们比较客观仔细地去看,可以做这样一个判断:《诗经》的作品,包括《国风》在内,主要反映的是贵族生活;即使它反映的生活内容不具备明显的社会阶层的特征,整体上也是一种贵族情调、贵族趣味。因为从各种历史资料来看,《诗经》文本大致定型以后,它就成为贵族子弟的文化教材。所以孔子才会说:“不学《诗》,无以言。”

当然,在《诗经》的许多篇章里面,会描绘到一些劳作情形。譬如采集活动、砍伐活动。但你并不能说参与劳作的都是“劳动人民”,贵族妇女也需要参与采集的。你看《红楼梦》里薛家那么有钱,薛宝钗还带着丫鬟绣花呢。有些场景近似描写了樵夫的情况,如《周南·汉广》里写“翘翘错薪,言刈其楚”,我们偏向于将诗中主人公理解成一位樵夫,一个社会身份比较低的人。但诗中涉及的生活内容与生活情感,也不具备典型的底层社会特征。一个男子企慕社会身份高于自己的女性,因为无法追求她而伤感,并不是典型的底层生活的景象,是吧?

把这一点说明白了,我们才能清楚地认识汉乐府诗的价值。

对底层生活的关注扩展了中国文学的精神领域

在《诗经》里面看不到典型的底层生活,以及这种生活的艰难,在汉乐府里它显著地呈现出来。这意味着什么呢?我前面说,从政治角度去评价这些作品的价值,反而会遮蔽它的文学意义。这类作品的重要性在于人对于人的世界的一种了解和观察。用最简单的话来说:不懂得穷人的生活,你就不懂得人,不懂得自己。因为贫困生活是人类生活的一种状态,当人被置于一种贫困生活的时候,人的情感、人的精神世界,会因为这种环境的压迫而扭曲,产生很多很多的变化。当关注贫困生活的时候,你会知道那也是人的一种可能性,而在这种可能性中,人会成为一种什么样的样态。所以关注那种生活,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深刻地关注自己的一个必要。不管你的家境多么优越,如果你不懂得穷人的生活,你真的是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人。因为那也是你的可能的境遇,那是你的另外一种偶然,而在那种境遇中,你会怎么成为什么样的心态?

所以,我们从文学的本位上来说,这种对底层生活的贫困和艰难的关注,是中国文学精神领域的一个扩展。它体现了中国文学非常重要的进步。并且汉乐府这一类诗歌的出现,对中国后来的诗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后来的诗人把关注底层民众的艰难,看作是自己的一种使命,而这种使命是双重性的。一种就是政治性的,反映民生的艰难,希望政治能够有所改善,他们认为这是诗人的一种使命。而另外一个角度,实际上体现着对人的一种深刻的同情和理解。凡是这类诗写得真实而动人的时候,它就不仅仅是从政治责任来表达,而是站在人与人感情相通的角度上去理解和体会底层生活,由此闪现我们称为“人道主义”的光彩。我们在中国诗歌史上读到这样一些诗的时候会很感动。

《战城南》:一个期待被号哭的死亡

战城南

汉·佚名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3]!

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

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梁筑室,何以南,梁何北。

禾黍而获君何食?愿为忠臣安可得?

思子良臣,良臣诚可思:

朝行出攻,暮不夜归。

我们在《诗经》里面读过很多跟战争有关的诗歌,读过《伯兮》,读过《君子于役》,大家还可能接触过像《东山》《采薇》那样的诗。但是没有一首诗,像《战城南》写得那么惨烈,那么刺激人心。

战争的艰难,战争的残酷,战争中人心的不安、紧张和扭曲,是远远超出我们想象的。你拿《伯兮》《君子于役》或者《东山》《采薇》这样的诗跟《战城南》比,你立刻会感觉到,在《诗经》那些诗歌里面表现的感情,它是伤感的,但它仍然是温和的,是一种贵族文化的气质所要求的东西。哪怕是反映士兵的生活,所表达的仍然是一种贵族文化的气质所要求的东西,而《战城南》是不一样的。

油画式的战场景象

“战城南,死郭北,野死不葬乌可食。”“城南”“郭北”是在诗歌中按照需要来随意定名的,在城南作战,死在城的北面。古诗里面所讲的“乌”,泛指以乌鸦为主的一类鸟,这是一种食腐类的动物。尸体抛在野外没有人收葬,会成为乌鸟的食物,在即将被乌鸟啄食的时候,诗人用死者的口吻来说话。这是一种想象。但这是深刻理解战死者之悲哀的想象,由此表达出极其强烈而令人震撼的情感。

“为我谓乌:且为客豪!”请为我跟那些乌鸟说一下,“客”在这里是指客死他乡的人,暂且为那些客死他乡的人号哭吧。“号”是一个死亡仪式。死亡需要有仪式,经过一个仪式以后,人们相信死者获得了悲悯和抚慰,这个生命才算真正结束。如果没有经过一个仪式的话,死亡都没有真正结束。就像婚姻需要一个完整的仪式,死亡也需要一个仪式,那种死亡而没有仪式的人是特别可悲的。所以他希望乌鸟为他举行死亡的仪式,就是号叫。我们知道乌鸟在空中飞翔,特别在觅食的时候会发出“嘎、哇”的这种声音。

“野死谅不葬,腐肉安能去子逃?”死于荒野,想必没有人收葬,这个腐烂的肉,没有办法逃脱你的啄食。这种感情非常带有刺激性。这种诗歌,对照前面讲的《伯兮》,大家明白了吗?《伯兮》的后面有一种强烈的不安,但是没有表达出来。为什么没有表达出来?它需要克制,因为如果那一种感情表达出来的话,会产生一种对战争的质疑,会倾向于反战的一面。而在《战城南》里面,我们会发现它把战争的那种灾难非常强烈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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