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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2页)

那个“大山正纪”,那个用恶名覆盖了大山正纪之名,把其他大山正纪推入地狱最底层的猎奇杀人犯回归社会了……

此前他的潜意识总以为,“大山正纪”被判有罪,事件就此结束,恶名会在时光的流逝中渐渐沉寂,他终能拿回自己的名字。但事与愿违。

“大山正纪”没有被执行死刑,那么不用说,这人迟早会回到社会上来。而这个迟早,就是现在了。

正纪看了总结新闻的网站,对现状有了更详细的了解。虐杀六岁爱美的“大山正纪”一出少年监狱,就被爱美的家属袭击,被送进了医院。有人举行了请愿释放被捕家属的签名活动。社会学家在直播的《新闻秀》中报出“大山正纪”的名字后,舆论风潮便一发不可收拾了。收视率超过百分之十的节目向全国散播了曾被称为少年A的凶手的真名——

原来这就是他的录用一下子变成不予录用的原因。

“大山正纪”又来践踏我的人生了,他究竟要折磨我到什么时候才肯罢休?

推特上充斥着对“大山正纪”的愤怒与憎恶、对试图复仇却不幸被捕的家属的同情与共鸣。

“竟然逮捕女儿被杀的父亲,日本不该这样!这世道疯了!”

“就让他报仇吧。女儿一条命,才换来不到七年的徒刑。这叫父母怎么接受?”

“这都是因为法律不判他死刑吧。问题在于法律的不完备,结果竟然惩罚被害人家属。”

“来签名请愿释放爱美家属吧!该受刑罚的是大山正纪才对,救救被害人家属!”

对于大众而言,加害者受到刑罚还不足以赎罪。个人的情绪超越了法律,舆论超越了法律。

换作从前的他,或许会迎合大众的情绪,义愤填膺地发声抗议。或许会在心底盘算着这样更容易讨别人喜欢,更容易竖立好人的形象。他也可以在别人面前以正义之士自居。

但现在,他害怕大众情绪的爆发。他无意唱些对罪犯也要讲温情、罪犯也有人权、要原谅罪犯的高调,也无意袒护罪犯。

他只是觉得岩浆爆发般席卷全社会的愤怒与憎恶十分可怕。它们像怨念一样,见人就附身。人被蔓延的负面情绪掌控了。

愤怒吧!

厌恶吧!

恨吧!

谴责吧!

论调必须一致,不一致者仿佛是与加害者狼狈为奸的罪犯预备军,不配为人。这就是社交网络的现实。

在新出一起大案之前,“大山正纪”都是“理性、道德、优秀之人”可以肆意砸石头的活祭品。这与学校和公司的霸凌不同,骂得再厉害都不会有人指责。不只如此,还会获得正义使者的美誉,得到支持。

正纪自己也觉得,对世界的看法变了。

尽管他厌恶“大山正纪”的罪行,但同名这个原因就足够他自我代入了。

他心里明白,错的是杀了人的“大山正纪”,却还是对大众攻击“大山正纪”时不自知的加害性心生畏惧。

推特上也有些人在劝告大家“法治国家不允许报仇”“这就是法律”“认可私刑的话,秩序会紊乱”“野蛮的国家才会那么做”,但支持者寥寥无几,回复和点赞数也只有一位数,最多两位数。

在舆论的汹涌巨浪面前,那些呼吁大家冷静的反对意见也成了高谈阔论、妨碍他们的敌人。正论未必就能获得大众的支持。大众坚信,自己此时的愤怒与厌恶比法律更重要。这难道不是自以为是、自高自大吗?

正纪将手机扔到**。

就算他大声喊出同名同姓的痛苦,想必也没有几个人能理解。能有几个和重案罪犯同名同姓的人呢?放到日本全国来看,无异于湖水里的一滴墨汁。

人对自己不敏感、不关注的事物是难有触动、难以共鸣的。

“大山正纪”已经赎过罪了,该罢休了吧?他们不愿原谅,就要群起围攻回归社会的人吗?

没错,凶手七年前犯下了残忍的杀人案,被捕了,活该被唾骂。但现在不一样。凶手依法在少年监狱服过刑,回归社会了。之后该是被害人家属用民事审判来要求损害赔偿一类的流程了吧?这和在网上到处宣泄负面情绪的围观群众有什么关系?

——放过“大山正纪”吧。

——“大山正纪”就是我。

犯了罪,又被曝光真名的凶手更容易激怒大众吧。“大山正纪”和匿名者不同,是清晰可辨的“个人”,所以要恨、要泄愤都方便得多。自己也一样,看到残忍的罪犯会气愤,想对他百般责难。但有人想象得到,这背后被践踏的人的心情吗?

——一点小事而已。

有个知道他烦恼的熟人常说:“你看看大案凶手的父母或者被害人的家属,比你苦多了,难挨多了。你不就重个名吗?一点小事而已,又不会改变你的人生。”

没有人理解他。

是怨人呢,还是怨自己?

听别人说上几句话,看到别人一点细微的态度和表情,他都能察觉到名字带来的心理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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