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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3页)

“……我总觉得不太好。你看,那位大妈好像跟踪狂。”

“哪里像?”

“在住处附近发传单,这是跟踪狂的典型手法。亲眼看到这种行径,让我觉得很恶心……我们是要在网上给全世界发这东西吧?”

“那个‘大山正纪’可是猎奇杀人犯!而且一点反省的样子都没有。”

“可这是私刑。”

“目的不一样。”蒜头鼻的大山正纪反驳他,“我们这么做是为了自卫,算不上私刑。”

“你的意思是,只要目的正当,手段不重要?”

“是啊。发声是受害者的特权,况且杀了人的‘大山正纪’是十足的恶徒,我们没必要良心不安。”

“可是——”

“爱美被害案发生时,我们也因为同名同姓,受了不少罪。凶手出狱之后,名字又被大书特书……这叫我们忍到什么时候才行?忍一辈子?发声是我们的正当权利,我们不用再忍气吞声了。”

棕发的大山正纪像是被两人的意见镇住,没有再说一句。

最后,这番对话的结论是继续去找“大山正纪”。

有工作的人不能天天都去找“大山正纪”,每天能聚到一起的多则三人,少则两人。但他们相信找到“大山正纪”,就能解救自己的人生,还是坚持了下来。

正纪身上有主办人的责任在,所以每天都在找“大山正纪”。他是无业游民,时间多得很。

待过足球社的大山正纪,在一个雨天的傍晚打来电话:“我找到凶手‘大山正纪’了!”

心脏猛地一跳,当即加快鼓动。

“真的吗?”反问的声音也带上了力度。

“真的,我肯定。就是照片上那个人!”

“在哪儿?”

“在便利店里。”

待过足球社的大山正纪告诉他便利店名和地址,又问他:“怎么办?”

要怎么办?

今天只有他们两个人。正纪没有直接冲过去的底气,但机会难得,不容错过。

“请你看好他。我这就过去,应该十分钟就到。”

“好!”

挂了电话,正纪朝他听到的便利店跑去。雨衣弹开雨珠,每次踩进水坑,鞋底都有水迸裂分散。

拐过住宅区里的好几道弯,他在红灯下先停下脚步,一面调整紊乱的呼吸,一面左右张望。这时没有车要开过来。

他冲过马路。又跑上一阵子后,他到了丁字路口。便利店出现在雨幕之中。

大楼后,一个穿着雨衣的人探出上身,微微扬着手。

是待过足球社的大山正纪。

正纪飞奔到他身边。

他没有打伞,是因为打伞会引起不必要的注意。伞是混进人群里的必需品,但在幽静的住宅区里,反而会吸引别人的眼球。

“他人呢?”

“还在里面。”待过足球社的大山正纪用拇指指了指便利店,“好像在买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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