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发生了’,这案子还没过去呢。”
“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
“现在民间有些签名活动,一个是亲属发起的,请愿判凶手死刑,还有一个是市民团体发起的,要求公布凶手的真名。”
“……要签名啊。”
“没法去现场签名的人也能参加。下载签名表,写上名字寄过去就好了。”
好像说到麻烦事上了。难得她开口,正纪有心一口答应,却又对借名字这件事有些抵触。
一旦同意,签好的名字会被发到网上。但要是活动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这个团体开始发表极端意见了呢?既然他署名了,落在别人眼里就是赞同这种极端意见。签一次名,以后就可能妨碍到他的求职。
说心里话,他不想蹚这浑水。
或许是看出他在犹豫,女同事又说:“不是什么可疑活动,你不用想那么多。你也没法接受吧?你也很生气吧?”
“呃,这个……”
前几天,见她为凶手气恼,正纪迎合她,表现出对惨无人道的案件的愤慨。没想到装模作样一下,就惹出了这场麻烦。
“既然觉得凶手罪无可赦,就该表达出来,不然司法是不会行动的。可我周围尽是些冷嘲热讽的人,什么‘签名就算了’‘反正也没用’‘有点装’,没几个赞成的。但是正纪你会赞成的吧?”
正纪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只有这样做才算绝对的正义,否则便是站队相反的小人。
扪心自问,他对发生在陌生人身上的案件没有太大触动。他和一般人一样有些同情,有些愤怒,仅此而已。但让女同事觉得他在隔岸观火的话,会拉低好感度。
“你说得对。没有姓名的凶手很快就会被遗忘,情节恶劣的案件应该公布凶手的真名。”
“就是说嘛!”她的声音拔高了,“这种人不可能洗心革面的,怎么能让他活着回归社会。”
温和体贴、钢琴弹得也好的女同事竟会说出这样偏激的话来,正纪不禁慌了神。
但他再一想,案件太惨烈,生气或许也是理所当然的,便附和道:“我懂。”
这时,对面的收银台传来咂舌声。正纪偷瞟一眼,只见中年临时工正怒目瞪着他们。正纪险些条件反射地问“你有什么事”,又使劲忍住。他无视对面,又转头面向女同事。
没说几句,背后又传来夸张的叹息声。那人提高音量,装腔作势地“唉”了一声。看来不给出点反应,他会反复如此,很难当成没听见。
正纪不耐烦地朝他看去:“有什么事吗?”
他嘲讽地鼻孔里出气:“嗐,这不是看你们又聊侵害人权的事聊起劲了吗?我看不下去了。”
发难的是女同事:“就你话多!我们在行使正义!”
她脸上写满愤怒。见她霎时间像换了个人,正纪后退一步。
这时的她好像上周末在涩谷站附近高声喊叫的高中女生。
“我绝不原谅凶手!”
“公布凶手的真名!”
“判凶手死刑!”
“请帮忙建造能让女生安心生活的世界!”
少女和现在的女同事一样怒气冲天地发着传单。正纪记得,当时他打了个寒战,绕道而行了。
看她这样激愤,正纪满以为她和受害人有什么关系。但后来看网民热议其行为时提到的信息,她似乎是那一带有名的社会活动家。
中年临时工嘲弄地摇摇头。
“你知道无罪推定原则吗?那个人目前只是被捕,就还是无罪。媒体却咬定被捕就等于是凶手,民众也跟着相信,跟着骂人。他要是被冤枉的,可就没得挽回了。就算查明他是无辜的——”他用食指和拇指比了个小缝,“媒体也只会拿出这么丁点儿大的地方,登篇报道,订正,道歉,了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