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权达变的智慧
(陆澄)问:“孟子言‘执中无权,犹执一’。”
先生曰:“中只有天理,只是易。随时变易,如何执得?须是因时制宜,难预先定一个规矩在。如后世儒者,要将道理一一说得无罅漏,立定个格式,此正是执一。”
——《传习录·上·陆澄录》
儒家的中道:既要讲原则,也要会变通
小陆提的这个问题,语出《孟子?尽心上》。
孟子当时之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他在讨论杨朱、墨子、子莫(鲁国贤人)三人各自不同的人生观。杨朱是典型的利己主义者,其口号是“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意思是就算拔一根汗毛便能利益天下,他也不干(“一毛不拔”就是从这来的);墨子是典型的利他主义者,其宣言是“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意思是只要能有利于天下,就算头发掉光了、脚跟磨破了他也干(“摩顶放踵”就是从这来的);子莫则介于二者之间,让他拔一些毛去利益天下,他没意见,但是要搞得秃顶加瘸腿这么惨,他就不奉陪了,所以孟子称他为“执中”,意思就是持守中道。
如同上节所言,“中”是儒家哲学最重要的概念之一,与其意义相近的概念有“中和”“中庸”“中道”等,指的是一种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的精神境界,也是儒家学人最重要的人生原则和行为指南。孟子说子莫“执中”,等于是认可了他的人生态度。
但是,孟子接下来却话锋一转,说,如果一个人只懂得“执中”而不会“权”(“权”就是权变、灵活、变通之意),那就是“执一”(执着于一点,固执拘泥,僵化保守),这样就会“举一而废百”,就会损害道。
那么,一个人究竟要怎么做,才能做到“执中”而不流于“执一”呢?
这正是小陆同学的困惑。
阳明先生的回答是:“所谓‘中’,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天理。天理并不是一个可以让你抓住不放的东西,而是一种随着具体条件不断变化的原则,必须是因时制宜、与时俱进,很难预先定下一个规矩。如果像后世儒者所做的那样,要把‘中’的道理一五一十说得毫无纰漏,立下一些死规矩,那正是孟子反对的‘执一’。”
王阳明的这个答复,说出了儒学最根本的一个精神——有经有权。
经,就是原则;权,就是权变。
有人曾经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是不是礼的规定?”
孟子答:“当然是。”
对方又问:“如果嫂子溺水了,做小叔子的该不该救?”
我严重怀疑提问的这家伙是来踢馆的,因为这问题实在尖锐。若说可以救,则违背了“男女授受不亲”之礼;若说不能救,又违背了仁义之道。还好孟子功力深厚,没被问倒。他的回答是:“若嫂子溺水,小叔不救,那他就不是人(是豺狼也)。理由很简单: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
男女授受不亲,只是一种礼法原则;但嫂子落水,小叔出手援救,则是一种权变。二者并不矛盾。
不独孟子,其实孔子他老人家从一开始就对“权”非常重视。他说过:“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意思是,可以一块学习圣贤之道的人,未必能一样学有所成;可以一块学有所成的人,未必能一样事事依礼而行;可以一块事事依礼而行的人,未必能一样通权达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