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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皇室的厌女症(第2页)

可是,大王家族中也会有女儿诞生。在上升婚的社会里,最高一族的女儿,除了与同族男人结婚以外别无出路。MBD婚的下一步是FBD(Father’sBrhter)婚的登场,即一族之中的同族婚。皇族的女儿们与皇族的儿子们结婚。在一夫多妻制下,大王既与皇族女儿(FBD)结婚,也与豪族女儿(MBD)结婚,后妃的地位则因出身阶层而异,皇后的位置由皇族女儿占据。孩子的地位是由母亲的地位决定的,所以,皇后所生之子优先成为下一代天皇。事实上,第一期和第二期的天皇均为皇后所生,即使第三期,皇后所生的天皇在二十代中亦达七人。

在第三期中,皇女即前天皇的女儿成为皇后的事例增多了。天皇自己也是前天皇的儿子,所以是近亲结婚。这可以吗?不用担心。虽说是近亲婚,却是异母兄弟姐妹婚。父系制其实是一种方便的制度,即使是同一个父亲,母亲不同,兄弟姐妹就归于异族,这样,半个兄妹之间的结婚就可以了。皇族成员之间的结婚,因女方身份高,故孩子的地位亦高。皇女所生的孩子,在大王的正统继承人的排序中得到优先。

天皇的女儿,如果不与同族男子结婚,就一直保持非婚状态。皇女保持非婚,是为了成为神的妻子。这种制度的表面理由,是皇女过于尊贵,不能降等与普通人结婚,只能做神妻,实质上,是为了把皇女体面地放逐到伊势[8]去。这就是斋宫制度[9]的成立。通过将同族女子与神结盟,天皇的外部性得到保障。

在古代,出现过八位女帝,推古天皇、持统天皇和皇极天皇等,几乎都是天皇的女儿。这意味着,天皇的权力已经到了不再依赖与豪族联姻的程度了。父系制提高了父系出身的女性的地位。二战前的历史学者,出于证明男系继承权的正统性的需要,不得不将女帝的存在视为例外,提出了“中继天皇说”。这完全是瞎说。这些女帝权力之大,用“中继”一说根本不能解释。持统天皇以发挥了强有力的领袖才能而著名,是她确立了真正的律令国家体制;皇极天皇则在退位之后又作为齐明天皇再次登基。

斋宫制度的成立,使天皇的权力完成了向超越性王权的飞跃。我的这个想法来自古代史学者仓塚晔子。她的斋宫制研究(倉塚,1979)出色地论证了:斋宫制的确立,既是天皇的超越性王权的成立契机,同时也是天皇家族女性地位沦落的开端。我们知道,在这个时期为给天皇赋予支配的正统性而编制的创世神话,就是“记纪”二书,即《古事记》和《日本书纪》。

以后世的眼光来评价,7世纪皇室策划的“记纪编撰工程”,以失败而告终。天皇家族试图确立超越性王权的野心落空,那之后的皇室,长久以来被藤原摄关家族等外戚操纵,沦为一个傀儡政权。对于担任摄政、关白、将军等职位的实权派势力来说,“正统性来自外部”,他们将作为权威源泉的天皇放逐到“外部”,这样利用起来更方便。这就是历史上漫长的对天皇的文化利用的开始。

“记纪”中还有一个“谜”,即天皇一族为父系氏族,那为什么在说明始源的创世神话里会有一个叫天照大神的女性祖神呢?我将之命名为“天照大神之谜”。在非洲的父系社会的神话里,父系氏族的始祖多为女性。在实行一夫多妻的父系氏族里,父亲死后,氏族多以母系为单位内部分解。这个倾向颇具讽刺意味,父系原理在父亲死后似乎不再持续有效。

“记纪”神话中,在“外来王”的创始婚(速须佐男与栉名田姬的婚姻)之前,有一个天照大神与速须佐男的誓约婚(相互交换誓约而成婚)。上升婚的极限,就是最上位的兄弟姐妹之间的近亲婚。这种兄弟姐妹间的婚姻被神圣化,在所有婚姻中价值最高,只有王族才被允许,下层平民则被禁止。不过,这并不是因为身份高贵的人享有侵犯禁忌的特权,而是上升婚的婚姻规则的原理导致的必然归结。事实上,在与7世纪的大和国有类似大王体系的夏威夷,只有大王才拥有与姐妹结婚的特权,这叫Pio婚,被视为神圣婚姻(图2)。

图2 上升婚与神圣婚(兄弟姐妹婚)

根据(上野,1985:270)修改

让我们再次回到这个问题:大和国的创世神话为什么会有女性祖神?

如果把这个疑问当作一个理论游戏来破解,可以说:因为王权的正统性需要外部,而外部的表象则为女性。皇室的女人们,或者升天上,或者去异乡(伊势),总之都必须被放逐到外部。仓塚一言道破:“天照大神升上高天原,与她失去王女身份,发生在同一天。”(倉塚,1979:283)皇室的女儿,要么像斋宫那样终生独身;如果她要结婚,就得先脱离皇籍,变为臣籍之后才能结婚。这种不对称的性别规则,至今还贯穿着《皇室典范》。

皇族与人权

皇族女性与普通人结婚要脱离皇籍,但皇族男性却不必。所以,皇太子的弟弟与住三室一厅的普通公寓家庭出身的平民女性结婚后,皇籍没有被剥夺。日本的《国籍法》,长久以来都规定:日本男性与外国女性结婚后生下的孩子拥有日本国籍,但日本女性与外国男性之间的孩子却没有。这种法律的片面性,到1985年才终于得到改正,但《皇室典范》却至今如故。《皇室典范》的规定,明显违背禁止歧视女性的国际条约,同时也明显违背追求男女平等的日本国宪法,但却几乎无人将其视为问题。皇族成员在法律之下的人权,似乎没有人要去保护。

日本这个国家,就这样建立在皇族女性同时也是皇族男性的牺牲之上。天皇主义者们说不定在心想:为了捍卫天皇制,必须让“陛下”成为牺牲品,不能允许陛下的“任性”。不知天皇主义者们自己是否意识到,他们其实是在任意践踏背负着皇室招牌的家族成员们的人权。同时,只要我们还称之为“皇室家族”(RoyalFamily),并将其作为国民的家庭范本,日本社会就还不能从深植于皇室的厌女症中得到自由和解脱。

·作者注·

[1]据说,秋篠宫家因为添了一个孩子,每年的皇族费增加了305万日元。如果政府在为少子化苦恼,应该给每个家庭都发这笔钱才对。

[2]指如果第一个孩子为女儿则收养女婿让长女继承家业。

[3]《古事记》成于712年,《日本书纪》成于720年,两书合称“记纪”。

[4]指女性始祖天照大神之孙降临地上建立王国的神话。

[5]指神话中天神所居的世界。

[6]亲属关系图中,○表示女性,△表示男性,=表示婚姻,|表示这段婚姻所生育的孩子。

[7]所以,在大洋洲区域的部落里现在还说“与敌人结婚”。

[8]皇室祭祖的伊势神宫所在之地。

[9]指皇族未婚女性代替天皇在伊势神宫执掌祭祀的制度。始于7世纪,持续六百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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