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西山役,繁重不可当。夫草数千万,长驱解荆襄。卖牛卖儿女,赔绝赔逃荒。无计能活口,移徙走他邦。所以五十都,都都鲜全庄。于中逃最多,东乡与坊厢。伶俜几孑遗,鹄面而羸尪。我闻父老语,泪下沾衣裳。愿言勤抚字,拯救此一方[47]。
这真可谓长歌当哭,道出了民间几多辛酸。在地方志里更留下了这方面的许多记载,如湖北《安陆府志》记:“康熙二年……民役西山,起运夫于各州县,往来死伤甚众。”[48]《松滋县志》记“顾觅运夫”云:“锋镝余生,闻征鼓则返走,见旌旗则魂消。一听派取粮石、人夫运米随征,男儿嚎于道,妇子泣于室。视入山一路不啻刀山剑树矣。”“二十三里(这是指里甲的里)携妻挚子担囊负耒逃匿数百里外者踵相接也。”“况当事者复迫于军情重务,或差舍严催,或亲临督比,数十万呼庚呼癸之众,嗷嗷待哺,能为我凋残之松民宽乎。”[49]《当阳县志》记载:“康熙元年壬寅,李来亨等盘踞竹、房、兴、巴一带,凭险不下,奉旨三省会剿,秦军上庸,蜀军巫山,楚军当阳,转输络绎往返,兵夫不下数百万。”[50]《枝江县志》载:“康熙元年壬寅冬,王师征剿西山,民苦夫役”,“三年中枝民流离转徙日以百户计。”[51]连远在湖北东隅的广济县,康熙二年“西山之役,济一岁索夫三千一百七十焉”[52]。湖南《安福县志》记:“康熙二年……民役西山,死者十之五。”[53]甚至有的地方还因为夫役负担过重发生哗变,如湖北大冶县,“康熙三年春正月,运夫哗。西山用师,县派民夫运粮,轮至第三批三百余人,中路逃归,拥聚北关外,左公铉等倡首,要索公县,抢掳后衙与猾胥之家。县官屏匿数日始去。而公铉自称左将军。上檄招安,至县,鼓吹迎之。公铉益恣”[54]。这些零星史料透露清政府围剿夔东抗清武装给湖北、湖南、四川等省百姓造成了极大的灾难,大致与此同时,为对付郑成功而采取的沿海迁界(史称“迁海”),同样使东南沿海百姓流离失所,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据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而“胜利者是不受审判的”,当胜利者踌躇满志的时候,被征服被奴役者自然只有忍气吞声,不可能去审判他们。然而,历史是公正的,即便过了几个世纪,云霾散尽,昔日的统治者随时都有押上被告席的可能。
本书作者认为,1664年夔东抗清基地的被摧毁,应当视为南明史的结束。理由是,永历帝虽然在两年以前被俘杀,以明朝为正朔的夔东抗清复明运动仍在继续,他们有永历朝廷委派的全权代表,有相当可观的旗帜鲜明的军队,有地方政权[55],维护和行使明朝的制度。至于台湾、厦门一带的郑经、郑克塽虽然遵奉永历正朔,一直到康熙二十二年(1683)施琅率军攻克澎湖,刘国轩等劝郑克轩降清为止,从这一角度来看,明朔尚存,衣冠未改,似乎也可以列入南明史内。[56]但是,我们不应忘记康熙十二年(1673)发生了三藩之变,郑经同耿精忠有一段联合与分裂的历史。把三藩之变扯进南明史显然不大合适。自然,南明史的下限学术界同好有不同意见,如主张以永历帝1659年入缅做结束[57],主张以永历帝被俘、杀做结束,主张以李定国病死、部卒降清做结束,等等。本书以康熙三年(1664)八月夔东抗清基地彻底覆灭作为南明结束的标志,实际上还考虑到了同年六月间在东海沿海活动的张煌言因为复兴无望,主动解散军队,不久被清军俘杀的因素在内。这只是一种看法和叙述体例,无妨与其他说法并存。
纵观南明长达二十年的曲折历程,不能不承认原来的大顺军和大西军始终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把视界放宽一点,郑成功之所以能在明清之际扮演抗清主角之一,同他继承了海盗出身的郑芝龙的部众和资业有密切关系。换句话说,腐败透顶的明王朝自甲申(1644)以后,实际上已经没有自立的能力,同气焰方张的清朝周旋了二十年,主要是靠曾被视作“大逆不道”的“流寇”和“海贼”。没有这种大换血,朱明朝廷早就灰飞烟灭了。弘光在位一年期间奉行“联虏平寇”方针,结果导致了自身的土崩瓦解,何况正是由于大顺军在山西、河南、陕西的抗清,拖住了清军主力,弘光朝廷才得以坐山观虎斗,偏安江左达一年之久。隆武朝廷肇建以后,由于民族矛盾上升改变了“联虏平寇”政策,转而联合农民军余部共同抗清,但当国大臣对原农民军怀有极深的偏见,处处加以歧视和排斥,难以扭转日益深重的民族危机。到永历后期,南明朝廷的“嫡系”杂牌“官军”死、降殆尽,原大西军余部肩负起抗清拥明的重任,取得了一系列彪炳史册的辉煌战果。永历朝廷凭借原大西军的支持才苟延残喘了若干年。1661年永历帝的被俘实际上是中国社会中拥明势力衰微的结果,否则,朱由榔不致落入清军之手。即便朱由榔父子由于其他原因夭折,拥明势力如果还拥有同清方较量的实力,完全可以另选其他朱明宗室作为复兴的号召,就像帝系远裔隆武帝、鲁监国开创的先例一样。当复明运动已经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原大西军将领李定国,原大顺军将领刘体纯、李来亨、袁宗第、郝摇旗仍然没有放下武器,在极端穷困的地区面对占绝对优势的清军做顽强的拼搏,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壮烈史诗。曲终人散,南明悲剧至此落下帷幕,留下无数功罪听凭后人思索评说。
[1]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
[2] 《明清档案》第三十七册,A37—71号、A37—72号均为此件影印本;《明清史料》丙编,第十本,第九九三页所录文本即A37—71号,个别字模糊不清。第一档案馆藏本亦有残缺,见《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六辑,第三五二至三五三页。这件诏书现存(北京、台北)共有三份,约为当时颁往相关省份誊黄广为张挂所用。
[3] 《甲申朝事小纪》三编卷七收“陕西白制台”的两封信,白制台即清陕西总督白如梅。这两封信的起草人为白如梅的幕客郑与侨。
[4] 贺珍在陕西降清、反清事已见前述。岐侯当为永历朝廷所封。贺珍在大宁屯驻期间颇有建树,道光《夔州府志》载《大宁场龙君庙碑记》云:“自岐侯贺公建节兹土,招徕抚集,百堵皆作,籍什一之赋而民租减,革盐法之弊而税课蠲。诸如虑民之病涉也,则造梁以济之,惧神之匮祀也,则捐赀以享之。出则以勤王灭虏为事,入则以课农练兵为本。”
[5] 同治四年《房县志》卷六《事纪》;《竹山县志》卷十八《兵防》。
[6] 李国英《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
[7]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一,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题本。
[8] 同上书,康熙二年八月初九日题本。如襄阳镇南营游击王进忠、前营守备张所蕴、千总李三畏等均被击毙,见《襄阳府志》卷二十《名宦》。
[9] 乾隆十五年《直隶澧州州志》卷十九《兵难》。康熙五十四年《巫山县志·兵防》记:“五月,郑提督命师于巫。适郝摇旗弃房、竹至巴东,与诸逆合攻七连坪,楚师失利,势猖獗,且谋犯蜀。”(郑提督指四川提督郑蛟麟)康熙八年《当阳县志》卷一《事纪》载:“越明年(指康熙二年)七月,我师稍却,复屯当邑。是年冬,益以禁旅,复由当阳进。”
[10] 康熙五十四年《巫山县志·兵防》。
[11]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一,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题本。
[12] 按,巫山县城在长江北岸,城东为大宁河,这里讲的浮桥当是架设于大宁河上,而不是跨越长江之桥。
[13] 李国英在康熙二年十一月初十日题本中报告巫山之捷说,“通共斩杀伪总兵、副、参、都、守、领旗四十八名,贼兵共六千九百四十四名”,另“正法”被擒“活贼”一百一十九名,见《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一。
[14] 《清圣祖实录》卷九。
[15]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二,康熙三年二月十九日题本。
[16] 同治四年《房县志》卷六《事纪》云:“十二月,定南将军图海率禁旅抵房,督秦豫诸师入蜀会剿。”按,图海为定西将军,他和穆里玛带领的八旗兵由房县南攻兴山县茅麓山,都在湖北境内,说他“入蜀”不妥。
[17] 《李勤襄公抚督秦蜀奏议》卷二十一。
[18] 同上书,卷二十二。
[19] 光绪六年《巴东县志》卷十四《事变志·寇乱》。
[20] 光绪六年《巴东县志》卷十四《事变志·寇乱》。
[21] 李馥荣《滟预囊》卷四记:“遂生擒宗第、摇旗献功。太保(指李国英)命囚于巫山,请旨。命下,斩宗第、摇旗。”《南疆逸史》卷二十三《洪育鳌传》记:“甲辰(1664)十月十二日杀于巫山,投尸峡中。”
[22] 《罪惟录》附纪卷二十二《韩王附纪》,见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四三五页。同书卷十九《鲁王监国附纪》也两处提到“定武”建号称尊,“以延明运”,见第四一六至四一七页。
[23] 《罪惟录》卷二十五《宗藩志》,排印本第九二四页。
[24] 孟森《后明韩主》,收入中华书局印《明清史论著集刊》上册,引文见该书第九十四页。
[25] 柳亚子《南明史纲·史料》之《南明人物志》四《韩王本铉传》,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二〇二页。按,《罪惟录》在浙江古籍出版社排印以前一直以抄本行世,“本鉝”“本铉”字形相似,故有差异。
[26] 鲁可藻《岭表纪年》卷二记:永历二年(1648)二月郝永忠营中有宗藩通城王蕴舒、东安王盛蒗。“守辅(瞿式耜)为蕴舒,郝永忠为盛蒗疏请承袭楚王”,鲁可藻说这两人都是楚藩疏裔,自称郡王都有问题,更不要说袭封亲王了。通城王蕴舒在瞿式耜《贤王宜优异疏》中作通山王蕴釨,符合明代宗室命名原则(见《瞿式耜集》第一二○至一二一页)。《岭表纪年》作通城王蕴舒有误,但也说明南明时期宗藩袭封已经无章可循,相当紊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