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俊民道:“那请大司寇讲!”
却说林延潮以次辅行辅之事后,在主持廷议时定下了规矩。
这规矩参考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其中重要有两点。
先所有问答都在言者与主持人之间互动,未经主持人允许不得言。
因为辩论时,正反一旦对掐,很容易形成为杠而杠的局面,最后成为骂战,比谁的声音大或争到最后一句,无益于会议进程。
其次第一个人言后,下面言之人需向主持人表明其立场赞同或反对,反对者先言。
如此达到意见的平衡,避免陷入一言堂的局面。
此主张为九卿一致拥护后执行。
此后廷议的决策效率大大加强,也使廷议之论更公允。
而九卿廷议的决策,更深入得到文官阶层一致拥护,连天子也不敢轻易更改,离林延潮入阁之初提出的天子与台阁共议又更近了一步。
但见萧大亨则道:“事出非无因,地方既有此成例,骤然更之,必生大乱。
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何也?盖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本部虽主司刑律,却有一言论断,古往今来,有治人,无治法。
得人办理,则无不允协。
不得其人,其间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法,虽条例画一,弊终难断。
要革除弊法,唯有重选才用官,以治人为上上之道。
当初次辅也曾言,先有治人再有治法。”
萧大亨说完从容坐下,不少官员连连点头,满脸兴奋。
林延潮看了萧大亨一眼,心底倒也有几分称许。
杨俊民向宋应昌道:“大司马请讲。”
于慎行,萧大亨一正一反后,现在轮到宋应昌出声:“大司农,方才大宗伯所言,所谓火耗不过百之一二,诚然如此,当年海忠介公为淳安令时,一两银子只收两分加耗,也就是两分耗。
但当今地方官员却加征至多少?少则二成,多至五成,以至于一条鞭法的便民之利荡然无存。”
“方才大司寇所言,本部不以为然。
治理天下,当尚和去同,执两用中,治人治法视时势而辨,岂可一成不变。
法久弊生,不能不变,变之在人,人以定法。
人治之难,难在乾坤独断。
法治之贵,贵在大纲小纪,无法不修。
畿甸遐荒,无微不烛。”
听完宋应昌之言,杨俊民抚须道:“如大司寇,大司马所言,火耗归公乃修一条鞭法之不足,推行万历新钱所用,但地方舞弊弄法又岂止于火耗一项。
至于治人治法之论,不在此议,下面不必再争。”
百官此刻也听得出来,于慎行,宋应昌之言,论据充分,正是事功党务实的风格。
而萧大亨说得虽好,但只在务虚上作文章,没有落到实处。
杨俊民询问后其余九卿或不表态或赞同,唯独大理寺卿郑继之反对宋应昌道:“从来足国之道必先足民,而足民之道在于薄赋。
耗羡乃州县私征私派,于理不通,于法不合,若以火耗纳入正项,必有不肖官员指耗羡为正项,而于耗羡之外又事苛求,必至贻累小民。
正项之外,更添正项,他日必至耗羡之外,更添耗羡。
此与盘剥百姓,加征加派何异?更有纵贪之害,有违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