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深,已至五更天。
书房內,周庄看著眼前满身酒气的肉山,平静问道:“丁翊,你与那些朋友商议得如何了?”
顶著曹三爷庞大身躯的丁翊连忙躬身,声音带著酒气却异常清晰:“恩人放心!他们起初虽难信我这副皮囊下是丁翊,但经我反覆以旧事相证,终究还是信了!”
“只待恩人一声令下,他们隨时愿效死力,接受那『移魂之术,为您驱策!只是……”
丁翊语气忧虑,沉声道:“恩人,城中这些黑帮牙行之流,虽上不得台面,却也盘根错节,牵一髮而动全身,恩人神功盖世,武力已非凡人,然毕竟只身一人,而施行那术,需一整夜安稳光景方能功成。”
“在此期间,若这些头目接连失踪,惹人起疑,恐生不测变故。”
“这城中各方势力,利益纠葛复杂如乱麻,小人丁翊虽为草民,也深知这些黑道魁首,背后往往站著真正的权贵,说是话事人,不过是被推出来的一条条狗罢了。”
“纵使我们能占据其身,若强行下达损害其背后金主利益,甚至是黑帮各派系利益的命令,恐怕……也难令其手下俯首听命,甚至可能招致反噬。”
“欲彻底掌控成都府这滩浑水下的秩序,纵使掌控了所有黑帮首脑之身,也需联合起来,一步步剪除异己,理顺关係,这非一日之功,急不得,却也实在快不起来。”
丁翊说著,小心抬眼看了看周庄毫无波澜的脸,鼓起勇气道:“恩人……小人斗胆一问,恩人手段通天,武力超凡,以小人之愚见,恩人何不將目光放得更远、更高些?”
“哦,何出此言。”周庄目光微抬。
丁翊精神一振,语速加快:“恩人明鑑!小人丁翊出身微贱,在这成都府泥潭里摸爬滚打三十余载,虽存几分侠义心肠,却也只能结交些市井泼皮。”
“空有仿效古之游侠,梁山好汉的志向,到头来欲行侠事……却只落得个被曹三这畜生百般折磨,人鬼不如的下场。”
“然小人地位虽卑,心却有大志向,平日对这城中权贵动向亦多留心。”
“恩人,那些黑帮头目们,名號喊得山响,可在真正的大权贵眼中,不过是过街老鼠,阴沟蛆虫,连做走狗都嫌不够格!我等兄弟虽不才,却也知晓不少权贵日常行踪习惯,只是一直寻不到机会干一票大的。”
“这些情报,我等愿尽数献与恩人!以恩人之能,若寻得良机,择一显贵拿下,以此『移魂之术,让我等兄弟取而代之,为恩人效力……岂不比费心费力去夺那些下九流头目的身躯,来得强上百倍?”
“若能……若能谋得安抚使丁黼那般权倾四川的人物之身!夺一人,便等同掌了这四川路的乾坤!届时恩人一言既出,成都府天翻地覆,要再造朗朗青天,岂非易如反掌?”
丁翊的疑惑不无道理。
见识过那匪夷所思的“移魂换体”手段,任谁都会明白这是何等逆天,近乎鬼怪故事中的妖魔夺舍。
有此神技,不去谋夺庙堂高位,反用於市井帮派,实在可惜,真如皇帝用金扁担挑粪般荒诞。
然而,周庄只是轻轻摇头,语气依旧平淡:“我自有我的考量。此事你只需尽力而为,但求无愧於心即可。”
“可是恩人……”丁翊还想再劝。
“下去休息吧。”
“……遵命。”丁翊无奈,只得嘆息著退出书房。
书房重归寂静。
周庄沉默片刻,缓缓擼起衣袖,指尖无声地抚过臂上一片片细密如蚁噬的新旧刻痕。
这些文字极细极密,非常人所能刻画,非得是心细如髮之人,以针尖髮丝蘸墨,屏息凝神方成。
那刻痕中的“墨”也非凡墨,是以周庄自身黑髮细细研磨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