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年,兴安岭。
熊沟子村。
五个知青模样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手缩在袖子里,说话的时候气息已经能带出一些白雾。
“青青,这天寒地冻的,你让那傻子去给我们抓野鸡,不会出事吧?”
戴眼镜的男青年皱著眉头嘀咕。
“能出什么事?”
“他一个泥腿子本来就在山里討生活,他不进山打猎,那咱们的工分什么时候能完成?”
身边一个扎著辫子的女青年蛮不在意,撇了撇嘴,“再说了,东哥,我不也是想著给你补补身子嘛。”
“咱们下乡,本就是这群泥腿子的福分,何况那乡巴佬是自愿的,就算真死了,也怪不到我头上。”
沈青青一边说,一边往王东身上靠,整个人都快贴到了他的胳膊上。
王东眼底闪过一丝享受的神情,但在眾人面前很快收敛了起来,乾咳一声道:
“咳,不能这么说。”
“咱们下乡,目的是为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更好的为老百姓服务嘛!”
“我吃不吃肉无所谓,主要是大家都是城里人,下乡这么长时间不吃肉,我担心大家身体顶不住嘛。”
“等小叶回来了,把肉分一分,大家別忘了跟人家说一声谢谢。”
……
与此同时,兴安岭深处。
“草泥马!”
叶风脱口而出一句臥槽。
只见他眼前赫然是一张猫科动物的大脸,张著獠牙,粉嫩舌头正在舔舐自己的脸庞。
叶风一个翻身坐了起来,跑到安全的位置,观察环境。
“我,这是……穿越了?”
眼前处处充满原始森林的环境,明显不属於自己之前待的城市。
紧接著,一段陌生的记忆进入脑海。
片刻之后。
叶风消化了记忆。
“还真是穿越了啊。”
“居然回到了四十年前的兴安岭。”
“而且刚才那只动物……”
叶风捂著脑袋,也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或许是上辈子爱猫人士的原因,重生回71年,还契约了一只猎宠!
他转头看过去。
刚才那只舔舐自己的猫科动物,正是兴安岭顶级捕猎者之一的雪豹!
它的毛色是淡淡的菸灰色,全身布满了独特的黑色斑纹。
威风凛凛的造型,野性十足的同时,还多了一丝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