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著温和的檯灯光能看出来,这是个穿棕色衬衫,个子不高,其貌不扬,肌肉结实,戴银丝眼镜,眼神格外坚定的年轻男子。
听著熟悉、又让人头疼的声音,陈遥就知道是谁来了。
马晓君!
只是几年不见,马晓君一身肌肉练得更结实了,双手戴黑色皮手套,走路说话有很强的气场,一看就是个末日狠人。
张晨晨感受到一股强大的血气波动,即便她觉醒了异能,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好久不见了,马晓君。”
马晓君微微一怔,摇头冷笑道:
“不容易啊,难得你还记得我。”
“草,小学同行,初中同学,又是邻村,你还事事跟我爭,想记不住你都难!”
陈遥还记得,这人特別轴,以前自己写字好看,他就狂练硬笔书法,练到拿奖。
自己隨隨便便上了个庆徽大学,他就一定要悬樑刺股,寧愿復读也要考上比庆徽大学还要好一点的同城院校,霸都工业大学。
自己打篮球飘逸,他就苦练球技,最终靠死亡缠绕和蛮牛突破碾碎他的飘逸。
陈遥真想找他收点超越目標费。
但也能看出来……这是个狠人!
能把自身能力压榨到极限的自律,本身就是一种极可贵的天赋。
戴著黑皮手套的右手轻推镜片,马晓君俯瞰著张晨晨英俊的脸,平静开口道:
“既然如此,你记得我妹叫什么吗?你应该见过她很多次才对。”
陈遥一时想不起来,只知道刚才离晨晨的最近的丧尸就是他妹。
“有那么多次吗?”
又来了……就是这个熟悉的句式和语气。
马晓君给气笑了。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我要不是靠事事与你爭,你能记住我吗?
我和妹妹都太平凡了,平凡到只能仰望你这种大明星,她从小就喜欢你,却只敢在远处偷偷看你,哪怕变成丧尸也没有攻击你。
你知道吗?我妹妹第一次被人欺负,就是在学校偷偷去看你被我们同班同学打的。
那时我很瘦,帮妹妹出头也挨了揍。
而你,却从未为我妹妹说过一句话,你甚至不记得这些小事了。
从那以后,我发愤图强,一定要处处超过你,才能保护好妹妹。
你就是我爸妈口中別人家的孩子,不管做什么都比我们好,仿佛天生就是高贵的。
哪怕我现在样样超过你,只是因为一段感情失败,父母就说我脾气古怪,说你长得好看又会哄女人开心,这样的人才能吃得开。
这种话,当年读书的时候怎么不说?
我甚至怀疑,是不是给她们下过咒?”
马晓君说话的语气格外平静,但陈遥能听出他压抑的情绪。
陈遥没想到,都末日了,居然还有人来找他解决精神问题。
至於马晓君妹妹被打,他別说没看见,根本就没人告诉他。
他一边评估马晓君的战力,一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