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罗切斯特先生只给了我一礼拜的假期,但我过了一个月才离开盖茨黑德。我原本打算葬礼之后马上就走,但乔治亚娜恳求我待到她启程去伦敦那天。她舅舅吉布森先生赶来主持姐姐的葬礼并处理家庭事务。现在,乔治亚娜终于受到他的邀请,可以前往伦敦了。乔治亚娜说,她害怕单独留下来跟伊丽莎相处,因为从伊丽莎那儿,她沮丧时得不到同情,害怕时得不到鼓励,打点行装时也得不到帮助。于是,我尽量容忍她那愚蠢的胆怯和自私的哀叹,尽力帮她做些针线活,收拾行李。确实,在我为她忙碌的时候,她却悠闲无事。我心想:要是你我注定要一直住在一起,表姐,那我们就得调整关系之后再开始生活。我不会老老实实地充当逆来顺受到一方,我要把你自己那份活派给你,还要逼你把它干完,要不就留着它不做。我还会要你把那些慢声慢气、半真半假的牢骚咽回肚子里去。仅仅因为我们这次交往碰巧十分短暂,而且正值这个特别悲伤的时期,我才同意让自己如此耐心和屈从。
我终于送走了乔治亚娜,但现在又轮到伊丽莎要求我再留一个礼拜。她说,她的计划需要她倾注全部时间和注意力,因为她即将前往某个未知的目的地。她锁上房门,整天待在自己的房间里,装箱子,清抽屉,烧文件,跟谁也不交谈。她希望由我来照看房子,接待来客,回复吊唁信函。
一天早上,她告诉我说,我可以自由行动了。“而且,”她补充道,“对你的宝贵帮助和周到行事,我十分感激。跟你这样的人一起生活和跟乔治亚娜一起生活是有所不同的。你在生活中能恪尽本分,不拖累别人。明天,”她接着说,“我就要动身去欧洲大陆了。我要到里尔[1]附近一个修道的地方住下——你可以把那儿叫作修道院。我在那儿会安安静静的,不受打扰。我要花一段时间来考察罗马天主教教义,仔细研究那套体系的运作方式。如果我发现它正像我大体预想的那样,是确保所有事情都做得规规矩矩、有条有理的最佳方式,那我就会皈依罗马天主教,而且很可能要当修女。”
对她的这个决定,我既没有表示惊讶,也没有试图劝阻。去承担这一使命对你来说再适合不过了,我想,但愿它会对你大有裨益!
我们分手时,她说:“再见,简·爱表妹,我祝你好运。你是有见识的人。”
我回答说:“你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人,伊丽莎表姐。但是我想,再过一年,你的见识就会活活禁锢在一座法国修道院里了。不过,这与我无关。既然这样对你适合,我也就无所谓了。”
“你说得有理。”她说。说完这番话,我们便各奔东西了。因为我以后没有机会再提到伊丽莎和她妹妹了,所以不妨在这儿交代一下吧。乔治亚娜结了门对她有利的亲事,嫁给了上流社会一个年老体衰的有钱男人,而伊丽莎则果真当了修女,如今就在她度过见习期的那座修道院当了院长,她把自己的全部财产都捐给了修道院。
人们在经过或长或短的离别后回家时会有怎样的感觉,我并不知道。我从未有过这种感受。小时候,我在外面长时间散步后回到盖茨黑德,会因为看上去冷得瑟缩或者情绪低落而挨骂,那样的滋味我是知道的。后来,从教堂回到洛伍德,我本希望迎接自己的是丰盛的食物和熊熊的炉火,结果全落了空,那样的滋味我也知道。这两种回家都不怎么令人愉快或向往;没有磁石把我吸向特定的一点,越是接近,引力就越强。至于回到荆棘庄园是什么感觉,那还有待我去尝试。
我的旅途似乎很乏味——非常乏味。第一天走了五十英里,在一个小旅馆过了一夜,第二天又走了五十英里。起初的十二个小时,我总是想起临终前的里德太太。我眼前浮现出她那张变了形、失去血色的脸,耳畔回**着她那奇怪的、走了样的声音。我回想着举行葬礼那天的情景:棺材、灵车,一队身着黑衣的佃户和仆人——亲戚少得可怜——豁开的墓穴,肃穆的教堂,庄严的仪式。后来我又想起了伊丽莎和乔治亚娜。我看到她们一个是舞会上众人倾慕的对象,另一个是修道院斗室中的住户。我反复思索,分析她们各自外貌和性格上的特点。傍晚时分,我到了某个大城镇,这些念头便烟消云散了。夜晚降临后,我的思绪转到了另一个方向。我躺在旅馆的**,开始抛开回忆,思考未来。
我正在返回荆棘庄园,但我还能在那儿待多久呢?不会太久,这一点我可以肯定。我外出期间,费尔法克斯太太写信告诉我,府上的聚会已经散了。罗切斯特先生三个礼拜前去伦敦了,但当时他们预计他过两礼拜就会回来。费尔法克斯太太推测,他是去为婚礼做准备的,因为他曾说要去买一辆新马车。她说,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小姐这件事,仍然让她感觉奇怪。但根据人们谈到的和她亲眼见到的情况来分析,她再也不能怀疑婚礼很快就将举行。您要是还怀疑的话,那就真是多疑得出奇了。我在心里评论说,这事我可一点也不怀疑。
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上哪儿去呢?我整夜都梦见英格拉姆小姐。在一个清晰的晨梦里,她把我关在荆棘庄园的大门外,还给我指了另一条路。罗切斯特先生却袖手旁观——好像在冲着她和我冷笑。
我并没有通知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回去的确切日期,因为我不希望他们派双轮马车或四轮马车到米尔科特来接我。我打算无声无息地走完这段路,于是,在六月一个傍晚的六点左右,把箱子托给旅馆的马夫以后,我悄悄离开了乔治旅馆,走上了通向荆棘庄园的那条老路。这条路大部分穿过田野,现在已经少有行人了。
那是个夏日的傍晚,尽管晴朗温和,却并不明亮灿烂。沿路都看得到翻晒干草的人在忙碌。天空虽然远谈不上万里无云,却预示着未来天气晴好。在露出蓝天的地方,那蓝色柔和而清澈。云层又高又薄。西边的天空也是一片暖色,没有饱含水汽的微光给它抹上寒意。那里看上去就像燃烧着一团火——在有着大理石纹路的雾气屏障后面,一个祭坛正在燃烧,金灿灿的红光透过缝隙射出来。
我很高兴路在我前面越来越短——高兴得竟然有一次停下来问自己,这般快乐意味着什么,同时提醒自己的理智,这可不是在回自己的家,或者一个永久的安身之所,或者一个亲爱的朋友们翘首以待、盼我抵达的地方。“费尔法克斯太太肯定会对你微笑,平静地表示欢迎。”我说,“小阿黛尔会拍着手,连蹦带跳地来见你。可是你心里非常清楚,你想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一个人,但那个人并不想你。”
可是,还有什么同年轻的心一样固执?还有什么跟幼稚的心一样盲目呢?我那颗年轻而幼稚的心认定,不管罗切斯特先生会不会朝我看一眼,我能有幸再见看到他,就足够快乐了。我那颗心还说:“快!快!趁现在还有可能,去跟他在一起吧。最多再过几天或者几个礼拜,你就要和他永远分开了!”于是,我扼死了刚刚诞生的痛苦——一个我不能说服自己去承认和养育的畸形儿——继续向前跑去。
荆棘庄园的草场上,也有人在翻晒干草。或者不如说,我到达的时候,雇工们刚收工,正扛着草耙回家。我只要再穿过一两块田地,然后走过大路,就到大门口了。树篱上开满了玫瑰!但我没时间采摘,一心要回到宅子。一株高大的野蔷薇在小径上方伸出花叶繁茂的枝条,我从它旁边走过,看见了那有着石头台阶的狭窄梯磴,还看见了——罗切斯特先生正坐在那里,手里拿着一本书和一支铅笔,正在写什么东西。
哎,他又不是鬼,但我全身的每根神经都紧绷起来,我一时间竟控制不住自己。这是怎么回事?没想到看见他我竟会浑身发抖,没想到在他面前我竟会说不出话,动弹不得。只要我动得了,就会立即往回走。我没必要让自己成为十足的傻瓜。我知道另外一条通往宅子的路。可是,哪怕我知道二十条路也没用了,因为他已经看见我了。
“喂!”他喊道,收起了本子和铅笔,“你来啦!请过来。”
我想我的确过去了,但不知道是怎么过去的。我对自己的行动几乎全无察觉,只是一心想表现得足够镇静,尤其是控制住脸部肌肉的活动——我觉得它们正在傲慢地反抗我的意志,拼命要显露出我决心掩盖的东西。但我戴着面纱——它正好放了下来,所以我仍能勉强装出从容镇定的样子。
“真的是简·爱吗?你从米尔科特来,而且是走着来的?没错——这又是你的鬼把戏。不派人来叫马车接你,像平常人那样坐在马车里咔嗒咔嗒地穿过大街小巷,而是像幻梦或影子一样,乘着暮色悄悄溜到你家附近。见鬼,这一个月你到底干吗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