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从无尽的黑暗与孤寂中被唤醒。
像是沉睡了太久的人,在某个清晨被窗外过於刺眼的阳光照亮了眼皮。
诺顿的思维从一片混沌中缓缓凝聚,那些如史诗般漫长的记忆在他脑海中流淌,但有什么东西,像是砂砾一样混了进来。
那是一个属於人类的记忆片段。
记忆里,夏夜的风是黏稠的,带著烧烤摊孜然和辣椒粉混合的香气,冰镇的啤酒罐壁上凝结著细密的水珠,握在手里,是凡人才能感受到的,短暂而廉价的快乐。
他在电话里教那个叫路明非的衰仔用散装英语吹牛,说以后要开著法拉利去星空下兜风。
“哥哥。”
无尽的黑暗与熔金的洪流中,一个声音在轻声呼唤。
那是谁?
画面破碎,又重新凝聚。
这次是一身绣著精致云纹的汉服,一个比他稍矮一些的少年,仰著头,用清澈的黄金瞳望著他。
“哥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再一次回到故乡?”
康斯坦丁。
我的……弟弟。
脆弱又温暖的记忆碎片,在他的意识中迴响,掀起微不足道的涟漪,然后迅速被君王的意志与孤寂淹没了。
我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他睁开眼,暗金色的竖瞳里,只剩下焚烧万物的冷漠。
脚下,整片江水都在为他的甦醒而剧烈沸腾,滚滚的白色蒸汽如浓雾般升腾。
一个庞大的身影破水而出,恭敬地游到他的身边。
那是他最忠诚的次代种,“参孙”。
诺顿的目光落在参孙的后颈,那里有一道狰狞的伤疤。
他伸出手,抚摸著那道伤疤,黄金瞳中流露出一丝复杂情绪。
参孙发出温顺的低吼,精神波动在王的领域內迴响,中充满了狂热与虔诚。
“王啊!请不要再犹豫!”
“我渴望在您的身体里,再次见证您的荣光!”
“请吞噬我。”
诺顿点了点头。
熔岩般的火光从他周身流淌而出,侵入参孙的体內。
次代种的体表浮现出密密麻麻的熔岩裂纹,它没有发出痛苦的嘶吼,反而像是在享受著极致的荣光,最终被磅礴的火光彻底吞噬。
……
“摩尼亚赫號”的甲板上,所有人都能感觉到脚下的船体在微微震颤。
江面中心,那片沸腾的区域正在不断扩大,升腾的白色蒸汽几乎遮蔽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