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的法则建筑与装饰艺术中“形”与“色”布局的基本法则
法则1
总则
装饰艺术源自建筑,服务于建筑。
法则2
建筑是其所处时代的需要、能力以及情感的物质表达。
建筑风格是指在气候和所掌握的物质材料这两个因素影响下对建筑的特定表达形式。
法则3
建筑及其所有装饰必须妥帖合宜、比例匀称、和谐有度,以营造一种宁静感。
法则4
真正的美来自心灵的宁静,来自视觉、思维以及情感获得充分满足而别无他求。
法则5
建筑需要装饰。装饰辅助建筑,无法刻意构筑。
美即是真,真即是美。
法则6
基本形式
线条绵延起伏,相伴相生;无赘余之物,无一物移除之后不减其美。是谓形美。
法则7
表层装饰
首先要关注的是装饰的总体外观,需要用主线条进行分割与装饰;其间隙部分继续分割与装饰,使装饰更为丰满,以供近观。
法则8
所有装饰必须以几何形式为基础构建。
法则9
关于比例
任何圆满的建筑,其组成成分必比例恰当;同理,装饰的组件也必须有精准的比例。整体与每个组成部分皆由某种基本单元复制而成。
最美妙的比例应是那些肉眼难以判断的比例。如双正方形的比例4:8就不及5:8更具微妙之美;同理,比例3:6不及3:7,比例3:9不及3:8,而比例3:4不及3:5。
法则10
关于平衡与对比
形式的和谐源自直线、斜线、曲线之间恰当的平衡与对比。
法则11
分布、放射与连续性
在表层装饰中,所有线条都应自母茎流淌而出;无论相隔多远,所有装饰都能回溯到其根茎。此系东方艺术实践经验。
法则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