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永星一听有门,精神一振,翻开笔记本:“条件好说!我们是作协自己的出版社,对作家同志一向是最优厚的。我们计划先出版您的中短篇小说集,收录《夜半敲门声》、《寻枪记》、《心迷宫》等几篇。稿费嘛,按咱们
最高的标准,千字二十元,您这几篇加起来大概十几万字,一次性付清,估计得有两千多块呢,您看怎么样?”
这在八十年代中期,对于一个尚未出版过单行本的青年作家来说,算是不错的价码了。
傅永星说得很有底气,觉得司齐没理由拒绝。
但别忘了,这个时期,通常默认的行业惯例是10年,也就是10年内该出版社可以一直印刷该作品,无论卖多少册,都与作者无关。
而一本书除非它是经典,否则,10年后,基本上不存在什么销量了。
这虽然不算是一锤子买卖,但也基本上等于一锤子买卖了。
司齐听了,只是微微笑了笑,没立刻答应,反而问道:“傅编辑,除了这种一次性买断的稿费,咱们出版社,有没有考虑过。。。。。。另一种合作方式?”
“另一种方式?”傅永星有点懵。
“嗯,比如,版税制。”司齐语气平静,开始娓娓道来地解释,“就是书出版后,按实际卖出去的数量,我拿一定比例的报酬,比如,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卖得多,我多得,卖得少,我少得。这样,作家和出版社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也更公平些。”
傅永星脸上的笑容有点僵住了。
版??
他当然知道这词儿,国外好像都是这么干的,可国内……………哪有这个先例?
出版社给稿费,天经地义,印多印少那是出版社的事,跟作家有什么关系?
“司齐同志,”傅永星斟酌着词句,尽量让语气显得推心置腹,“您这个想法。。。。。。很新颖。但是,咱们国内出版界,向来都是按字计酬,这是规矩。您说的这个版税,没这个先例啊。我们按最高稿费给您,您一次性拿到钱,多
踏实!版税那个,还得等书慢慢卖,变数大。”
他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司齐的书,以他现在这名声,销量能差吗?
要是按千字二十买断,出版社稳稳赚大头。
要是按版税,卖一本就得给他分一本的钱,那还了得?
这口子一开,以后那些有名气的作家都来要版税,出版社还过不过了?
尤其是那些畅销书作家,真要按照这个版税制,那一个个不富得流油?
司齐似乎看出他的心思,不慌不忙地说:“规矩是人定的嘛。而且,国家政策其实也在变。傅编辑,您看,今年刚颁布的《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里面已经把投稿、翻译这些收入都明确列进去要交税了。”
他顿了顿,看着傅永星有些愕然的脸,继续说:“这说明啥?说明国家在法律层面,已经正式承认投稿这类智力劳动收入的合法地位,并且要进行规范管理了。那咱们作者和出版社的合作方式,是不是也可以更规范、更公平
一些?版税制,在国外很多地方是通行的,能激励作家写出更好的作品,对出版社长远看也是好事,书卖得好,大家分的都多嘛。我觉得,这符合政策鼓励的方向,也是大势所趋。”
傅永星听得目瞪口呆,嘴巴微张,眼镜后面的眼睛都瞪大了。
他盯着司齐,仿佛第一次认识这个人。
一个写小说的,不琢磨人物情节,居然搬出《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还扯什么政策导向、国际惯例、大势所趋?
好家伙!
你一个作家不研究写作,改研究法律了。
这还了得?
这。。。。。。这还有王法吗?
怪不得!
怪不得他那些火爆的作品,版权都还自己攥在手里,一本单行本都没出!
原来根子在这儿!
不是没人想给他出,是这小子的要价。。。。。。不,是想法太超前,太“离谱”,没人敢接这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