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完了!”听得出来,毕业于长沙军事学校,报一腔爱国热情,胸怀大志,千里来投军的前营管带陈奇珍,与其说是气愤,不如说是沮丧:“本来好好一盘棋,却一换棋手,马上就会被那些家伙下成臭棋、死棋。他们把赵钦帅和钟协统分开,把边军和川军分开,达到了分而治之的目的,川军成了他们手中一张牌。但这些家伙想过没有,这样一来,摆在川军面前的就是灭顶之灾。都知道,我们这一协川军根本就没有战斗力,是银样蜡枪头。这一路,千难万险,不要说打仗,如果没有你们边军保驾支援,能不能走到拉萨都是个问题!”
陈奇珍这一席话,说得太精彩,也极中肯。但作为一个高级军官,凤山在这样尖锐的话题面前,不好多说什么,他保持了沉默。
凤山劝陈奇珍:“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军国大事我们就不议了吧,也不是我们管得了的,你说是吗?”
看睡在旁边的陈奇珍不吭声,却又大睁着眼睛,凤山感到谈国事太沉重。况且荒原上也太孤寂,他忽然翻过身去,看了看满脸忧思的陈奇珍,脸上浮现出一丝狎邪:“老弟,我问你一事,你可要对我实说!”
“啥子事,这么鬼鬼祟祟的?”
“军中盛传,说你有本事,把人家一个第巴的女儿都放倒了?”
陈奇珍一愣,旋即明白了凤山的意思,不由哈哈大笑。陈奇珍一笑,凤山也大笑起来。笑够了,刚才的担忧、不快就烟消云散了。他们推心置腹地谈起了女人。在这寂寥的荒原上,两个年青力壮的军人,离女人太久,对女人的饥渴是自然不过的。因而,他们谈起女人来,自然也是兴致勃勃,经久不衰的。
“凤统,你是想你的巧凤了吧?”陈奇珍问风山。他知道,凤山临进康区才回东北老家娶了妻。妻名巧凤,是满族,具有东北姑娘的特征,体貌漂亮,高大丰满,性格豪爽,对丈夫体贴入微。他们的新家安在成都少城蜀华街一幢小小巧巧的四合院里。因为不久后凤山随赵尔丰率兵入康区,只好将妻送回了东北老家。
“想,怎么不想。”凤山老老实实地承认:“军中不是有一句丑话么,叫‘当兵三年,老母猪当貂蝉’?何况我的巧凤,何况我们是新婚!”
“接来过,住了一段时间又只得送回去。康藏地区,作战频仍,生活艰苦,动辄辗转千里,连大帅都不带夫人,我们能带夫人么?”凤山说时,双手垫起头,看着营帐外在天幕上巡行的那轮惨白的月亮,沉浸在一种幸福的遐想和难言的思念、焦渴中。
“凤统,你不要太苦了自己。”陈奇珍说:“你不能因为赵钦帅不带夫人在身边,你就不将嫂子带在身边。你是有资格将嫂子带在身边的,只要嫂子肯来。我想,只要你要求,嫂子一定肯来。我是了解东北姑娘性格的。再说,赵钦帅多大年纪,你多大年纪?钦帅身边还有个又年轻又美丽的藏族姑娘来龙。来龙这个尤物,白天是钦帅的使女,晚上是妾。钦帅是老牛吃嫩草,吃得香喷喷的,你呢?你这是何苦呢?”
“奇珍!”凤山听后一笑,又故意绷起脸,不无嗔怪地说:“你怎么越说越没有样子了?不过,我会听从你的劝告的。俗话说,听人劝,得一半嘛。”说到这里,脸上笑微微的,“不要再说我了,说说,你是怎样将人家第巴女儿搞到手的?”
“好嘛,既然凤统执意要听,小的岂敢不说!”陈奇珍掉着川戏调子:“当大官的是搞得说不得,我们这些小人物是搞得就说得。”看凤山听他这样调侃越发来了兴趣,又卖起了关子:“凤统,我把丑话说在前头,你可要把握得住自己。如果我把凤统你说得花了心,把持不住,我可担当不起!”
“哪来的这么多废话,快说吧!”凤山催开了。
“还是那年我在赵钦帅手下当兵,驻在打箭炉(现康定)折多山下的塔公草原上,在一个月夜,我们是通过骑马认识的……”陈奇珍沉浸在一种对往事幸福的回忆里。
随着陈奇珍绘声绘色的讲述,凤山一颗年青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
那是边军的一个临时修养地――折多山下那片草原水草丰美,住的地方也好。风景如画。去作短暂修养的都是军官,生活比较散漫。附近有一个军马场,放牧的大都是统帅部的良骏。其中有一匹钦帅的备马,非常漂亮,周身雪白如银,只有嘴上一点红,取名“雪里红”。那马四肢修长,头如脱兔,肚腹收紧,长约一丈,高约六尺,扬鬃奋蹄时疾如闪电。陈奇珍同放牧钦帅这匹备马的小兵拉上关系,给他一些小恩小慧,这就不时可以骑骑钦帅备马;有时,月夜也骑。他本来爱马,能在这样的地方得钦帅的备马在草原上飞驰,时常有如醉如痴感。
那天晚上活该有事。月华奇好,睡不着,觉得闷得慌,又去那小兵手上借得钦帅的备马骑。“雪里红”牵出来,他一跳上去,腿轻轻一磕,只听耳边一阵风响,“雪里红”已将他带到了草原深处。月光下的大草原真是美极了,茵茵绿草在如银的月光下铺展开去,晚上看不清颜色,像是一条硕大无朋的绒绒藏毯。阵阵夜风拂过,草浪、野花翻腾不己。来在草原深处时,“雪里红”乖巧地在草甸上停步踟蹰起来。他翻身下马,一下扑倒在气息清新的草浪里,将脸扎进草浪里,拼命地吮吸夜晚清草特别好闻的清新气息;双手揽着一推柔顺的清草,周身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快意。
就这样认识了。她是附近一个第巴的女儿,叫卓玛,二十来岁,汉话说得流利。月光下,她着一身色彩协调的绒绒藏袍,身姿高挑丰满;细细的腰上束一根宽宽的红色丝带,高高的胸脯上挂一尊银佛龛,五官精巧的脸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亮晶晶的,含着清澄和微微的笑意,像是黎明时分从草原上空一掠过的特别明亮的星星。一头丰茂的黑发梳成多条辫子,用红头绳扎好,花一般瀑散在在背上。及至交谈起来,她说她已经注意陈奇珍好多天了,她也爱骑马,白天骑,有时有月的晚上也骑。这晚她也睡不住,独自一人步出官寨,来在月夜的草原上,算是巧遇。
这样的月夜,这样的草原,这样的未婚男女,这样的邂垢,产生浪漫的爱情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藏族姑娘直爽,尽管她是第巴的女儿,属于上层人家,表达爱情的方式很直接。她说她是这一带被很多藏族富裕人家男子追求的女子;她说她不爱他们,她第一次见到陈奇珍,就被他吸引。她愿意跟着他远走高飞,最好到一个没有人的山谷里去……陡然而至的爱情,让他幸福得有些眩晕。他说他不过是在折多山下短暂养病的军人,很快就要归队。
几番接触以后,她直截了当地问他爱不爱她。
他说爱。她说那你就去向我的阿爸求婚。陈奇珍感到为难,说据我所知,汉藏之间很难通婚,尤其是你是第巴的女儿。她说你放心,我阿妈早逝,阿爸是个开通人,对汉族,尤其对你们边军有好感,会同意我们这桩婚事的……她会说汉话,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有种磁性。
过后,同样是一个皎皎月夜,也是草原上只有他们两个人。她珠摇玉翠,纯真而又多情,可爱极了。他觉得自己有些沉醉有些恍惚,伸手去握她的手,她不躲闪。他握着了她的手,她也回握着他的手,很直接,不像我们汉族女子总是欲露还藏的。他的心一阵猛跳,激动中,将她朝怀中一拥,她就倒在他的怀里。一时,他头发晕,双手将她抱紧,她倚在他怀里,闭着眼睛,像是睡过了去似的。他哆哆嗦嗦开始抚摸她,当他的手抚摸到她高高的胸脯上时,她被针扎了似地啊地叫了一声。这一下,他岩浆崩涌似的身体轰地一声炸了,不顾不管地将她放在茵茵草地上,翻了上去。顿时,我们两人紧紧地抱在一起,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呻吟着翻滚在一起。
“那是当然的,凤统你放心。”陈奇珍说时拿出一把精致的小小藏刀炫耀:“这是卓玛给我的定情物。”说着,“嗖!”地一下抽出寒光闪闪的小藏刀:“卓玛说,我如果变心,她就用这把藏刀杀了我。说实话,就是她要舍下我,我也舍不下她了。”
“钟协统知晓此事么?”
“知晓。我们协统是个宽厚长官。在我们川军,同藏家姑娘好的不仅有我,还有军粮官林保民、前营哨官黑娃。协统说,打胜这一仗,他亲自给我们主婚,操持婚礼。”
“卓玛现在哪里?”
“随部队了,在帅营为部队做做桨洗缝补之事。”
凤山不由感叹开来,“你们协统真好,毕竟年轻,没有汉藏通婚的成见。你们有这样的协统,是你们川军的福气。我们钦帅凡百都好,就是少了钟协统的宽厚待人。”陈奇珍听得出,凤山未尽之意全在其中了。凤山忽然“哎哟――!”一声,猛地拍了一下大腿,皱起眉头,一副痛苦不堪的样子。
“凤统,你怎么了?”陈奇珍正问,“哎哟!”自己也惊叫起来,只觉腿上有软塌塌的东西在移动,奇痒难忍。接着,似有一根钢针,猛地锥进肉里,疼痛难忍。他赶紧翻开裤子,飞跑到帐外。
“哎哟、哎哟!”月光下,好些官兵都跑了出来,都在翻各自的裤子。陈奇珍脱下裤子,从腿上捉到了罪魁――是一根旱蚂蝗。其他官兵也发现了旱蚂蝗。捉在手中在月光下细看,这些蚂蝗都吸饱了血,圆滚滚绵沓沓的。
“凤统!”陈奇珍对凤山说:“是了。我在书上看过介绍,说是西藏有些荒原上生长着一种旱蚂蝗,长约二、三寸,细小如针。平时隐藏不动,一遇人畜,则昂首蠕动,慢慢穿过衣服、裤子,附肉吸血。看来我们遇到的就是这种旱蚂蝗。”
“肯定是。”凤山说:“看来,甲波草甸虽好,不是我们可睡之地。”说着掏出怀表看看,时辰已经不早了,他这就下达了连夜行军命令。披着月色,突击队官兵们前后相跟,上了八莫山。当晚在在山上,官兵们各各依树露宿,虽再也没有旱蚂蝗来侵忧,但栖风露雪,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