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初,京州的社交圈里最热闹的事,莫过于荣宝斋的年度私人鉴赏会。
这种场合,与其说是鉴宝,不如说是名利场的斗兽。
水晶吊灯的光线被调得暧昧而昏黄,穿着定制礼服的男男女女手里晃着香槟,嘴里谈论着宋瓷的釉色,眼睛却在瞟着彼此手腕上的表和脖子上的钻。
林听站在宴会厅的角落里,觉得这里比充满了福尔马林味的实验室还要让人窒息。
她今天是被秦鉴带出来的。秦鉴说:“听儿,总在静思斋里待着不行,要见见人气。”
林听穿了一件剪裁极简的黑色丝绒长裙,高领裹住修长脖颈,未佩任何首饰,墨发松松挽起。
置身珠光宝气间,她素净如一尊未上釉的素胎瓷——清冷,峭拔,却拥有让人无法移目的存在感。
那是一种被时光淬炼过的美:肤色在昏光下泛着冷调的瓷白,眉眼却浓丽如墨笔勾描,眼尾微扬,琥珀色瞳仁静邃似古井;鼻梁秀挺如峰,唇色极淡,像雪地里半瓣褪色的樱。
所有线条都干净利落,毫无冗余的修饰,偏偏组合成惊心动魄的画卷。
她只是静静站着,周遭浮华的喧嚣便仿佛被一层无形琉璃隔开,她自成一片寂静的山水。
秦鉴正在不远处和几位博物馆馆长寒暄。他穿着那身标志性的深灰立领衫,在一群西装革履中显得格外清贵。
“哎哟!这不是秦老吗!”
一声洪亮、甚至带着点破锣嗓子的大喊,瞬间震碎了宴会厅里那种刻意营造的优雅低语。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皱眉回头。
大门口,一个男人正大步流星地走进来。
他看起来四十出头,身材敦实,有点微胖,圆圆的脸上挂着毫无顾忌的笑容,额前发际线已显着后退,露出锃亮宽阔的脑门,仅存的头发被精心梳向一侧,勉强遮掩着贫瘠的疆域。
最要命的是他的打扮——一身亮紫色的定制西装,面料在灯光下泛着贼光,脖子上挂着一块分量惊人的玉牌,手指上还戴着一枚硕大的老坑翡翠戒指。
他身后跟着两个拎包的保镖,走起路来虎虎生风,硬是把这场高端酒会走出了煤矿剪彩的气势。
谢流云。京州近年来风头最劲的能源大亨,也是古玩圈里著名的“散财童子”。
“俗不可耐。”林听身边的一位贵妇用扇子掩着嘴,轻蔑地翻了个白眼。
秦鉴的眉头也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淡然。
“秦老!我想死您了!”谢流云几步窜到秦鉴面前,伸出那双戴着大戒指的手,也不管秦鉴愿不愿意,一把握住秦鉴的手使劲晃了晃,“上次去您那儿求字,您不在,我这心里空落落的啊!”
秦鉴不动声色地把手抽回来,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谢总客气。静思斋是清修之地,怕谢总去了嫌冷清。”
“哪能啊!我就喜欢您那儿的墨香味儿,闻着心里踏实!”谢流云哈哈大笑,丝毫不在意周围人看猴戏一样的目光。
突然,他的笑声顿住了。
他的目光越过秦鉴的肩膀,落在了后面的林听身上。
林听正端着一杯苏打水,神色淡淡地看着窗外。黑色的长裙勾勒出她挺拔的身形,侧脸的轮廓在灯光下美得像是一笔锋利的侧锋。
谢流云愣了一下。他在生意场和欢场上混了半辈子,见惯了那些或妖艳或谄媚的脸,却从未见过这样一种……干净到近乎锋利的美。
就像他第一次在拍卖会上见到那只宋代的影青瓷瓶,虽然不懂行,但那种没来由的敬畏感让他连大气都不敢喘。
“这位是……”谢流云收敛了那副咋咋呼呼的做派,声音竟然难得地放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