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同床异梦
华玲终于结婚了,而且嫁的还是一个很有钱的男人。
自从作为必不可少的伴娘之一参加完华玲那场相对来讲比较奢华热烈的婚礼之后,凌菲整个人好像都变了。她开始变得有些郁郁寡欢和沉默不语了,在桂明面前经常摆出一副心事重重和愁肠百结的样子。她越来越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呆在家里随便什么地方,不由自主地胡乱想着什么,也不发出一点动静,乍一看起来就像一位深沉、优雅、颇有素养的古代欧洲贵妇一样。当然,随之而来的表现就是她也不怎么爱和他打闹和调情了,因为她忽然觉得那样做不仅显得非常无聊,而且还暴露出她和他都很没有品味的事实。作为无辜者的他自然是搞不明白,怎么情侣之间互相打闹和调情就是没品位的事了,不过好在她并没有说出在心中悄悄隐藏着的这种无味的看法。他甚至还私下里认为她最近变得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因为她终于学会了适当地安静,学会了恰当地思考,学会了不再喋喋不休地和他争论一些无关紧要的鸡毛蒜皮的事情,而那些天然的举动曾经一度是她最大的人生乐趣之一。
无论对于谁来说,其实她心里的烦恼和愤懑都是完全可以正确理解的,除了他之外,因为无论是从相貌、才能或者人品等方面来讲,还是从家庭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来讲,其实华玲这个女人根本就没法和她相提并论,以她的实力可以说是碾压华玲的一切。长久以来,她之所以能和华玲保持着这种亲密无间的超常闺密关系,其主要动力就在于华玲是她全部生活的重要参照系。只要有华玲这个没羞没臊的大活物在眼前蹦跶着,她就能平安无事地保持着一份天然的优越感,她就能每天都活得乐滋滋的,她就能在男朋友跟前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一样充满自信地展示着自己那一身美丽的羽毛。而现在,这个能给她带来无穷生活动力的女人,这个她曾经最喜欢最喜欢的无论是哪个方面都远不如她的女人,居然像走了狗屎运一样悄没声息地就嫁给了一个标准的有钱人,这事怎么会不让她火冒三丈并且恼羞成怒呢?而更为可恶的是,不管她心里怎么憎恶和反感华玲,她都不能当面表现出来,哪怕是一点点也不行,因为她们是满世界都公认的好闺密啊,好得几乎都共用一个头或者共穿一条裤子了,从来都不分什么你和我。
她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狠狠地想象着华玲那张长满雀斑和青春痘的老脸,那头稀稀疏疏而又枯黄卷曲的头发,那个单薄异常并且毫无半点性感可言的小身子板,那口泛着暗黄色和土灰色光泽的凸凹不平的牙齿等种种令人难以接受和容忍的缺点和毛病,不禁觉得怒从心头起,哀自脑中来,她恨自己当初为什么发贱,非要和这种女人搞得就像一个娘生的一样,以至于如今连想要撕开脸和其绝交都变成了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往日甜蜜异常的曾经以为非常值得回味的青葱岁月,她竟然全都忘记了或者选择性地忘记了。她后悔有些重要的秘密与对方一起分享过以及分享过了对方的一些重要秘密,与此同时还愚昧无知地建立和堆积了两人之间新的无尽的难以公示的秘密。
“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公平可言?”她气愤颇为难平地心绪颇为激动地想道,其实离发疯已经不太远了,“就她那个恶心人的死样子,都能找到那么好的一个老公,看来老天真是瞎了眼了。噢,不,应该是那个草包一样的男人瞎了狗眼了,居然会鬼迷心窍地看上了她这种货色。她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呢,竟然能轻松地收获那个男的?毫不客气地讲,我轻轻松松就能甩她两条街远,还不带回头再看一眼的。”
“难道那个男的娶她是为了接近我吗?”她又异想天开地胡乱琢磨着,自己也觉得这种想法太可笑了,“嗯,这个想法真好,看起来也符合剧情的发展,可惜不是真的,只是一种下流而无聊的臆想罢了。”
“噢,真是荒唐透顶了,”她又感叹道,心中似乎打翻了无数的老醋坛子,酸得她舌头根都麻了,“也糟糕透顶了,世界上什么烂事都有,什么烂人都有,什么可笑的情况都会发生。她潇洒地兴高采烈地离我而去,忘情地投入那种羽人腥膻无比的怀抱,为什么我感到的不是伤心的离别之情,而是滔滔不绝的愤怒之情呢?”
“难怪以前她老是劝我赶紧和桂明上床睡觉呢,”她就像一位由于某种特殊的机缘而在一瞬间突然得道了的白胡子高僧一样,自作聪明而又无比自信地想道,“原来她就是靠着这个手段和那个瞎眼的家伙混到一块去的呀,要不然人家凭什么会看上她呀?而且是在我和她经常在一起玩的情况下看上的她,真是的!”
“哼,这个心机重重的华玲啊,”她继续毫无道理地想象着,恨不能把对方拉过来踢上两脚才能稍微平衡一下自己已然扭曲的心理,而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以至于受到这种令人恶心的惩罚,“她在**一定浪得要命,贱得吓人,不然那个瞎眼的家伙怎么会对她恋恋不舍,念念不忘,痴迷到如此这般的可怜地步呢?”
“当然,她的风流我也是领教过的,”她转而又想,“确实也有些独到的过人之处,即便是我,想要彻底忘记她恐怕也难,更何况是饥不择食的他了,那种缺心眼子的货色,除了钱之外简直是一无所有,穷得和个叫花子似的,让人看着就烦。”
凌菲无数次不顾羞耻地异常生动地想象着华玲和她现在的老公没日没夜地腻歪在一起的各种令人作呕的十分不堪的细节,并且乐此不疲,毫不厌倦,仿佛只有这样不停地想着,她才能稍微平复一下自己那饱受伤害和侮辱的心灵。她有时候都怀疑自己是否得了某种难以启齿的心理疾病,所以才会如此变态地这样想象着。不过在更多的情况下她很快地就会否定这种无端的怀疑,从而坚定地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隐秘的心理问题,有问题的肯定是愚蠢透顶而偏偏又运气贼好的华玲,以及她的那个香臭不分、好歹不识的下贱男人,即瞎了狗眼娶了她的那个粗鄙不堪的男人。和那个无耻的有眼无珠的男人在一起厮混,她大概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她总是这样充满自信地想象着她。
在感到极端的气愤和无休止的懊恼之余,她有时候又会想到诸如华玲是不是曾经看上桂明了,如果自己当初能够狠下心来去抢对方的男朋友的话,那么现在又会是怎么一种结局此类的问题。并且由着这两个挥之不去的噩梦般的可怕念头,她又会陷入无穷无尽的更深层次的气愤和懊恼当中去,就像走进了一个永远也跳不出来的人生的死循环当中一样。她的想象越具体越生动,她的痛苦感就越强烈越持久,但是她却并不打算采取有效措施来尽快终止这种深深折磨着自己的想象,就像在吸食可怕的生物制品并且已经无可挽回地上瘾了一样。
她痴迷于这种变异的痛苦,久久不愿脱离。
有一天傍晚,当她又一次蜷缩在那个表面上看起来还比较松软舒服而实际上早已油迹斑斑的根本就不能入人眼沙发上,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痴迷地想象着丑陋肮脏的华玲和她的那个粗鄙不堪的而且注定一辈子都穷得只剩下钱的老公的种种丑行时,她的手机忽然来了一条短信。她懒洋洋地伸出一只白嫩松弛的胳膊以及连着胳膊的小手,从身子底下摸起那个光滑圆润的带着良好振动功能的手机,烦躁不安地浏览了一下那个惹她心烦的短信,发现那是一个她在美容院偶然认识的陌生男人发来的一个黄色小笑话。
她随手就将那个短信删掉了,然后非常鄙夷地笑了一声。
那个发来短信的不知眉眼高低的蠢猪一样热情和好色的男人显然已经结了婚,不过就是傻子也能看得出来他这个货很有钱。据说那个王八蛋不偏不倚恰好姓王,他就住在湖东区她常去的那家美容院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里,而且还和美容院的老板娘刘姐关系很不错。她甚至都能感觉得到,即便用脚后跟也能猜测得到,那个被刘姐异常亲切地称之为老王的家伙肯定和**庸俗的龌龊无耻的刘姐有一腿,因为一般男人是很少光顾这种只为极小一部分女人服务的档次并不高的美容院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话从来不假。
那个姓王的混蛋垂涎于凌菲的美貌其实已经很久了,只是碍于美容院只欢迎女客的挂羊头卖狗肉式的破规矩所以才不敢直接乱来的。不过,只要逮着机会他还是会说一些非常逞能的特别弱智的极其低级的要多下流有多下流的俏皮话来刺激她的,对于不怎么要脸的人来说这种机会多得是。通常情况下她要么对他的丑陋举动不予理睬,要么干脆冷冰冰地回敬他几句,倒是从来没和他真正翻过脸。她始终都认为和那种明显是人渣的羽人翻脸只会显得自己没品味和不够大度,或者说应对的手段不够老辣和熟练。就连一贯喜欢忽悠年轻人的地摊杂志上都说了,讨厌一个人,未必要翻脸,那么她非常贴切地秉承这种毒鸡汤式的思想也就不奇怪了。她本来完全可以换一家美容院来做美容的,只是由于那个一直令她鄙夷和蔑视的刘姐整天咋咋呼呼地奉承着她恭维着她,让她深深地沉醉其中而不能自拔,所以她才没好意思换地方的。另外,为了得到所谓的优惠,她还在那家店里还预交了不少的钱,这也是她不能轻易离开那家美容院的重要原因之一。
幸好她不炒股,只炒男人,而且还炒得不好。
按说经常反省自己的人才是真正有素质的人,但是她并不认为是自己的言行有什么不检点的地方,所以才引得老王那样的混蛋乐于纠缠她的,而是乐滋滋地觉得正是自己身上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的那独特的女性魅力太强大了,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烂情况的,或者是因为老王那个羽人太垃圾了,对哪个颇有姿色的女人都那样。既然所有的责任都不在自己身上,那么她当然就不用去内疚什么,更不用去反省什么了,只要坚持做一个我行我素的沉着冷静的小资女人就好了。所以,她对讨厌的刘姐把她的手机号泄露给老王一事其实并不怎么太生气,甚至对于老王那厮时不时发过来的那些带着明显调戏意思的短信也并不怎么在乎。她自信什么没见过?就算是没亲眼见过,总也听说过的,太阳底下能有什么新鲜的玩意?
“他不过是一条脸皮比较厚的狗罢了,”她若无其事而又充满厌恶地想道,觉得自己的心和对方的心远着呢,就算是对方要咬人,一时半会也咬不到聪明的她,“明明我是个未婚的女孩,他竟然把我当成已婚的女人来对待,真是太不要熊脸了。怎么走到哪里都少不了这种烂人呢?也奇了怪了,优质的男人真是少之又少啊。”
越是令人讨厌的人越是不容易被忘掉的,她已经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点,于是忍不住地狠狠骂道:“天生的一对狗男女,全都不是个熊玩意,老王和老刘,老刘和老王,这一对奸夫**妇!”
当凌菲正很不雅观地躺在那里彻底地沉浸在想三想四的孤独境况里,好不容易想要做一个完全崭新的自己的时候,桂明恰好回家来了。他是最不会挑时候的人了,历来如此,历来如此,就像个进化不好的瞎碰子一样,可他偏偏还觉得自己做得挺英雄的,真是烦死了。
“你怎么没开灯啊?”他很自然地问她,然后随手就把客厅的灯打开了,像个小孩一样满脸期待地看着她,以为她会给风尘仆仆的自己来一个热烈的拥抱或者极具挑逗味的飞吻,再不济也会随口叫两声,而不想想她为什么会不开灯。
“不想开,太刺眼了。”她冷冰冰地懒洋洋地回道,并且把身子向沙发里边歪了歪,那个样子也不是想让他偎过来和她亲热一番的意思,而且表现得还很明显,就怕这样他也看不出来。
“他也不知道先问问我,要不要开灯,想不想开灯,”随后她恼恼地想道,眼里早就没有他这个大活人了,“就一下子开灯了,他就是这样不好,遇事太想当然了,根本就不顾忌别人的感受,简直和个死人一样,一点都不解风情,不懂得体贴老婆。”
“怎么也没做饭?”这个死人倒是一点也没看出来她身上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所以就像往常一样直接问道。
“为什么做饭的就一定是我?”她有些恼火了,他来得正是时候,她可以好好地发泄一顿了,于是张口反问道。
“我没说一定是你啊,”他站在狭小局促的客厅中间疑惑不解地望着她,并且一脸委屈地解释道,真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因而也没法直接道歉和解释,“要不是你天天嫌我做的饭不好吃,我早就做饭给你吃了,是你不愿意吃的,不是我不想做——”
“哎呀,你这人烦不烦啊?”她直直地抱怨道,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爆燃了,就像个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令人唾弃和讨厌的男孩子在和他那个实属无可奈何的只能暗地里偷偷疼他的父亲疯狂地吵架一样,“整天就是这些婆婆妈妈的鸡毛蒜皮的烂事!什么叫我嫌你做的饭不好吃啊?你自己说说,你做的那个饭,连从来都不知道挑食的猪狗都吃不下去,那是给人吃的饭吗?你怨我嫌弃吗?更何况我还没真正嫌弃呢,你就开始说我了,倒是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啊!”
“你今天怎么了,火气这么大?”他把肩上的黑色挎包随手放在茶几上,缓步走到沙发前,靠着她弯曲的热乎乎的腰部坐了下去,然后温柔地问道,像个做了错事的小黑猫似的,“来,有事给老公说说嘛,别老是窝在心里,那样会窝出毛病来的——”
“说说,哼,好啊,”她把身子向外转了半个圈,用向后卷曲着的腹部贴紧了他的凉凉的后背,然后忿忿不平地说道,“我问你,华玲穿婚纱的时候漂亮不漂亮,迷人不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