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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落凤山上望新城(第1页)

第84章落凤山上望新城

桂卿僵硬着身子直挺挺地坐着,好长时间都没有完全放松开,犹如得了难以治愈的强直性脊柱炎。为了缓解这种较为难受的感觉,他将原本有些无处安放的目光暂且放远,出神地凝望着落凤山的西北方向。那里有一片正在建设中的城市雏形,就像刚放在鏊子上的棒子面煎饼糊子一样正在被不断地摊大,其中有几座灰白色的高楼在朦胧薄雾的包裹下与和煦阳光的照射下,呈现出挺拔俊俏的令人向往的直线条身姿,宛如难得一见的海市蜃楼一般。

“据我们村的老辈人讲啊,”待回过神来之后他又开始讲起故事来了,无形当中也变得异常健谈了,潜意识里希望能将她长久地挽留住,挽留在这小家碧玉式的青山绿水之间,这是他此时能够放松心情和缓解压力的最好方法了,恰如在身体最为疼痛的时候吃了一粒芬必得缓释胶囊,“北樱村以前也叫穷命庄,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寓意不好的名字呢?说来其实也挺有意思的。据说当年俺庄上有一户人家,他有九个儿子一个女儿,也就是所谓的九龙一凤。当然,那个女儿后来也结婚了,而且还嫁了一个很不错的男人。有一天,家里的老爷子不知道从哪里听说这落凤山里有个金萝卜,需要十个儿子齐心合力才能拔下来。老爷子心想,一般人家谁能生出十个儿子呀?也是老天有眼,俺家现在就有九个儿子了,再加上俺闺女婿,就拿他当自己的儿子算吧,正好够十个了,应该能把金萝卜拔下来。于是他就领着家人上山去拔金萝卜了。好不容易找到金萝卜之后,老爷子领着九个儿子和他闺女婿正在那里哼哧哼哧地拔着呢,而且眼看就要出来了,这时候家里的老妈妈一步赶到了。她老人家一看到这一幕高兴得不得了,有句话叫‘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她老人家这一高兴不要紧,就使劲喊了一嗓子:他姐夫呀,你快加把劲,金萝卜马上就要拔出来了!这时就听‘咣当’一声,那个金萝卜不仅没有拨出来,反而还长回去了,把老爷子一帮人差点气死。从那以后,这个庄就被叫做穷命庄,就是说村子的人根本没有那个发财的命,活该一辈一辈受穷。而且呢,从那之后这一片还留下了一个说法,叫‘一个女婿半个儿’,嘿嘿,半个儿,虽然是儿,到底还是差一点啊。”

听到他讲到那个好心办瞎事的老妈妈喊那一嗓子的时候,晓樱已经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了,她从来没听过这么鲜活生动的乡村故事,因而觉得特别好笑有趣,非常耐人寻味。她当然是听不够的,也因为是他讲的,这都是不言而喻的。

他当然知道她笑什么的,所以也跟着哈哈大笑了起来,好不开心。笑过之后,他突然想到梭罗的一句话,除了更深地去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疗爱。他觉得这句话很对,说得非常深刻,至于能不能适用在自己身上,那就另当别论了,他也不敢奢求过多。

“那么,我爱她吗?”他为此陷入了深深的思索当中,全然忘记了她还在他的身旁,好像他目前只需要一个精神方面的虚无缥缈的寄托就万事大吉了,而不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世俗的爱恋对象,“或者说我爱得起她吗?后者应该比前者更重要,更难以面对。也许,关于爱她这一点是肯定的,同样的,关于爱不起她这一点也是肯定的,这是两个彼此促进的问题,缺了谁都不行,都会在瞬间失去某种宝贵的平衡。”

“为什么这种感情会如此强烈,如此可怕,以至于让我在感到迷恋和不能自拔的同时,又体会到深深的恐惧和敬畏呢?”他接着又想,心走得也更远了些,大有控制不了的趋势,“我想,我还是有些怕她,因为她这个人太优秀,太完美了,从现实的角度来讲我完全配不上她。真是一点希望都没有,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对,都是假的,当然也是虚幻的,即水中月、镜中花。正因为这一切看起来像真的,所以才更证明它是假的,最后也是没有什么好结果的。我绝对不能像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那样,被臆想出来的虚假的情景搞昏了头脑,或者不知天高地厚地忘乎所以起来,分不清东西南北,记不得自己姓什么。真理只要多向前走一步,哪怕只是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就会毫无疑问地成为天大的谬误。对,这话没错,我能保证,比如眼下的情形就是这样的。纯洁的友谊岌岌可危,马上就要粉身碎骨,不复存在,而虚幻的不切实际的爱情却又张牙舞爪,蠢蠢欲动……”

“这个石头看着挺好看的,但是不能坐时间长了,因为它太凉了,对关节不好。”他怕硬硬的石头硌疼了她身上的肉,便回头提醒道,同时在起身后转身弯腰把石头上的报纸也拾起来。

“好吧,正好我的腿也坐麻了,咱接着往东边走走吧?”她柔顺地说道,表明她也想到这一点了,而且比他的感觉更早,也更强烈一些。

不用多说,她是属意于他的,正如春风只属意于春天。

“说句心里话,我也想家,”他一边和她并肩沿着山脊向东走去,一边不由自主地哼唱起了这首陈年老歌,因为眼前苍茫连绵的景色使他的思绪又回到了小时候村里的团支部热热闹闹地开展活动时的动人场景,“家中的老妈妈已是满头白发。说句实在话,我也有爱,常思念(那个)梦中的她,梦中的她。来来,来来……”

不知为何,这几天来桂卿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就总是会想起那段令人难忘的欢乐岁月。那些年,那些日子,村子里那些总是面带灿烂笑容的青年男女们,在一起快快乐乐地进行集体劳动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场景,已经深深地种在了他的心灵深处。同时,这些鲜活而富有时代特征的并且在今后的历史进程中也许永远都不会再现的珍贵场景,也使他对农村青年男女之间那种最纯净、最朴实、最真挚的感情有了最初的特别美好的感性认识。他始终都觉得那些盛开在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团支部活动室等地方的,看似平凡普通,甚至粗糙愚钝的,实则比天还高比海还深的,永不消逝且永不枯萎的感情之花,充满了香甜的烤地瓜和清脆的小甜瓜的味道,且以小米和大豆成熟之后的金黄色调为主,另外还带着高粱的朴实和花生的谦逊之意,无时无刻不在吐露着山间泥土的芬芳和田野空气的清新。

“如果爱情是一杯醉人的美酒的话,那么老天待俺三叔不薄,因为他饮到了人世间最甘醇浓郁的一杯美酒。”他不仅这样想,甚至还觉得连他最喜欢的晓樱都不如婶子林秀衣那样富有最原始的生命力和感染力,这正如温室的花和山野的花之间的巨大区别。晓樱身上似乎少了点什么,他想给她补上,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补,以及补的东西合适不合适。他枉自想了半天,也没理出个头绪来。

“哎呦,都想起梦中的那个她了?”温室的花灿然笑道,开始有点像山野的花了,只是开得不是那么狂野和热烈而已,但是这对他而言已经足够了,他现在还要不了那么多。

“嘿嘿,随便唱着玩的,唱得不好,不要见笑啊。”他道。

“我想见笑!”她故意和他唱反调道,好像这就是她今天的主要任务,且必须得完成好才对得起他的邀请。

“那你就贱笑呗。”他喜滋滋地嘲笑道。

“你才贱笑呢!”她回道,果真笑得更好看了。

“好吧,我贱笑。”他贱笑道。

“真的,”她稍后止住笑容,正脸回道,“我不是笑话你唱得不好,而是笑这首歌写得太有意思了,难道你不觉得吗?”

“怎么,难道你不觉得这首歌写得很朴实吗?”他微笑着反问道,典型的农村拧筋头问法,要是再这样发展下去,他恐怕八辈子也娶不到媳妇了,“朴实得就像一块刚从山地里刨出来的红瓤芋头一样,是什么就是什么,多么的原汁原味啊,真是让人感动不已。”

“嗯,是够朴实的,”她首先肯定了这一点,然后话锋一转又调皮地说道,这都有点不像一个大姑娘的作为了,“可是我却觉得,想念家中满头白发的老妈妈,思念那个梦中的她,这都是很正常很真挚的感情啊,为什么前边非要强调‘说句心里话和说句实在话’呢?难道说,平时就不能说句心里话或者说实在话吗?”

“这个问题,嗯,我觉得吧,”他有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仿佛这首受到她质疑的歌是他创作的一样,所以他负有天然的不可推卸的改进和完善它的义务和责任,“它的意思主要还是讲,年轻的战士因为比较害羞,所以平时不太好意思这么直接地表达对家的想念,对心上人的思念,因为咱中国人说话办事毕竟还是比较含蓄的嘛。”

“呵呵,你慌什么呀?”她在拿眼看着他那窘迫且紧张样子的同时非常惬意地笑道,“我不过是闲着没事随便问问而已,况且我问的话,好像也没什么过硬的道理嘛,我只是凭着一种非常不确定的感觉才想起来这么说的,你压根就不用太认真和太过纠结了。”

“认真,那是必须的,但是纠结,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根本就没必要纠结嘛。”他竭力否认着她说的那句话里的最后几个字,仿佛那是专门针对他的非常不公正的一种判决,而这份判决居然还来自他现在最欣赏和最喜欢的人。

为了迅速摆脱眼前莫名的尴尬和紧张,他又发起了另一个和歌曲《说句心里话》在实质上比较类似的话题,那就是李昌平写的一本书《我向※※说实话》,他在办公室里曾经看过那本书。

“要照你先前的逻辑来看的话,”他有些戏谑地说道,怎么也摆脱不了逞能的味道,和那种常见的一见了心爱的女人就不怎么会说话的普通男人一样,“这位李同志应该是平时捞不着说实话,或者虽然满肚子都是实话,但是却轻易不敢说,不能说,亦或者是说了也不管用,也没人听,所以他才用这个题目的,对不对?”

“那是当然的了,再小的实话也得找准对象才能说啊,”她骄傲而兴奋地说道,就如同按照上级要求在向他进行普法一样,“不然的话说起话来就会变得非常不合时宜,有时甚至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和危险。实话和真话,就像是一颗效果非常难以预测的不定时炸弹一样,用得好了能给人造福,用得不好就会产生巨大的悲剧。而且,至于什么是实话,什么是真话,得有权威的人承认或者认可你才行,否则,实话也会变成虚话,真话也会变成假话,对不对?”

“有道理。”他赞同道。

“你看,”她进一步证明道,“《红楼梦》里都说了,真作假时假亦真,无为有处有还无嘛。”

“另外,”她看着他认真听课的模样感觉颇为幸福,于是接着讲道,好让这种美好的感觉持续下去,宛若山间潺潺的溪流一般,“我觉得李还没有把真正的实情说出来,也就是说,在我看来他说的话其实还是有所保留的,或者还有另外一层原因,那就是他并没有看到更深层次的问题。当然了,或许是他看到了,但是因为有所顾虑,所以难以尽言,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毕竟——”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显得废话连篇、啰里啰嗦的,一点价值都没有啊?”晓樱见桂卿只是一味地迎合着她傻笑,并没有任何要接她话茬的意思,于是就停下来狠狠地盯着他,过了好半天才用复杂而幽怨的语气悻悻地问道,“哦,我知道了,你家就是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的问题你肯定比我了解的要多、更全面、更深刻——”

他对她的话不置可否,这让她有点发窘。

“那么,你是在心里笑话我班门弄斧了吗?”她又道。

“不,你的话,你说的每一个字句,”他努力地紧绷着脸,装作非常严肃的样子回道,以示他说的话是绝对认真的,“包括每一个标点符号,对我来说都是金玉良言,效果都宛如醍醐灌顶一样,我都不会等闲听之,都不会这个耳朵眼进那个耳朵眼出的,你放心吧。”

“天哪,你要是这样认为的话,”她随手又把粉鼻上的墨镜摘掉,瞪大美丽的眼睛,拿出一副非常夸张的表情兴高采烈地说道,“那我可真是受宠若惊啊。太好了,嗯,真不知道本人何德何能可以有幸得到你这样的礼遇。”

此刻,她那温柔动人的目光几乎能融化站在她眼前的一切,包括此前早就被的目光融化掉的他。她似三月和煦的春风,一件件将他身上的衣衫统统剥去,直到他的身体和里边被包裹着的灵魂都显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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