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新军,已经扩充到了五万人。
而且,这五万人,已经不再是以前那群连刀都拿不稳的废物。
他们,已经初步具备了一支现代化军队的雏形。
严格的纪律,精良的装备,先进的战术。
尤其是王守仁提出的“车、炮、步、骑”协同作战的理念,更是让朱厚照,大开眼界。
他將缴获的马车,进行改装,形成可以快速移动的“车城”,作为步兵的掩体。
將火炮,作为远程打击的核心力量。
將火枪兵,作为中距离的火力输出。
再配合上精锐的骑兵,进行侧翼的包抄和追击。
这种立体的战术体系,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
“王爱卿,你做得,比朕想像的,还要好。”朱厚照走下点將台,拍著王守仁的肩膀,由衷地讚嘆道。
王守仁躬身道:“这都是陛下天威,將士用命。臣,不敢居功。”
他虽然谦虚,但眉宇间的自信和豪情,却是掩盖不住的。
这段时间,他几乎是把家都搬到了军营里。
每天和士兵们同吃同住同训练,將自己的心学理念,和治军之法,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他告诉士兵们,他们不是为將官打仗,不是为朝廷打仗。
他们,是为自己身后的家人,为脚下的土地,为大明的万千百姓而战。
这种思想上的洗礼,让新军的凝聚力,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走,去看看朕给你送来的新东西。”朱厚照神秘地一笑,带著王守仁,走向了军营深处的一个独立营帐。
营帐外,有重兵把守。
走进营帐,王守仁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只见营帐里,摆放著一排造型奇特的火枪。
这种火枪,比寻常的火绳枪,要短小精悍得多。
最关键的是,它的枪托旁边,有一个奇特的,如同齿轮一般的转轮。
“陛下,这是……”王守仁忍不住上前,拿起一把,仔细端详。
“此物,名为『转轮燧发枪。”朱厚照笑著解释道。
“它不需要火绳,而是利用钢轮和黄铁矿摩擦,来引燃火药。如此一来,就不怕风雨天气。”
“而且,它的装填速度,比火绳枪,快了一倍不止。”
“最重要的是,”朱厚照拿起一个如同小袋子一样的东西,“朕让人,提前將火药和弹丸,用纸包裹起来,製成了这种『定装纸壳弹。士兵作战时,只需用牙咬开,直接倒入枪管即可。”
王守仁听得是心神激盪。
他是一个真正的军事天才,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几项小小的改进,对於战爭来说,意味著什么。
不怕风雨,意味著火枪兵,可以在任何天气下作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