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不锈钢花洒喷涌而出,热水调节到42度,蒸汽瞬间填满了这个狭窄的空间。
当滚烫的水流冲刷过脊椎,带走那层似乎已经醃入味的死牢臭气时,李越双手撑著瓷砖墙壁,闭著眼,发出了一声爽到极点的的呻吟。
“啊”~
”舒服“~
“活过来了……”
他拿起舒肤佳香皂,像是要把皮搓掉一层一样,疯狂地在身上涂抹。泡沫从灰色变成黑色,被水冲走,然后再涂,直到泡沫变成了雪白的奶油状。
然后是海飞丝。
冰凉的薄荷感刺激著头皮,那种清凉的感觉顺著毛孔钻进大脑,让昏沉的意识瞬间清醒。
他在浴室里待了足足三十分钟。
直到皮肤都被搓得通红,直到手指尖被水泡得发皱,他才关掉水阀。
裹著浴巾出来时,手机正好在床上疯狂震动。
接通,是外卖小哥略带急促的声音:
“餵?先生,您的三个外卖都到了,东西有点多,我给您放门口了啊。”
居然是一个人送?
“谢了。”
李越打开门。
三个袋子,像三座宝塔一样码在门口。
黄色的药品袋,蓝色的便利店袋,红色的肯德基袋。
这就是现代文明的三原色。这就是支撑他在1400年前那个蛮荒时代活下去的底气。
李越把东西拖进屋,反锁房门。
他盘腿坐在地毯上,没有先拆药,也没有看那些神跡物资。
他颤抖著手,撕开了肯德基的纸袋。
一股浓郁的、霸道的、充满了工业香精和高温油脂快乐的炸鸡味,瞬间在他的出租屋里爆炸开来。这味道並不高级,但对於一个饿了十天的人来说,这比龙涎香好闻一万倍。
他抓起一块原味鸡,金黄的脆皮上还沾著黑胡椒颗粒。
“咔嚓。”
一口咬下去。
酥脆的外皮在齿间崩裂,紧接著是丰沛滚烫的肉汁,混合著咸鲜的调味,在口腔里横衝直撞。
“唔!!”
李越闭著眼,感动得眼泪差点掉下来。
油脂顺著嘴角流下来,他根本顾不上擦。他又抓起一杯可乐,猛灌一大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