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明夸了来財一句,將四只狗獾放入背篓。
狗獾肉有补中益气、祛风除湿的功效,是一种相当不错的野味,当地酒楼也有收购。
除此之外皮毛还能卖点钱。
这四只狗獾大小不一,估摸著能值个一两多了,平均一只值二到三钱银子,比山鸡要值钱一些。
秦明看著渗血的背篓皱起眉头,犹豫著要不要继续採药。
此时天色尚早,他是想继续採药,但背篓里的四只狗獾都在淌血,血液从背篓里不断渗出,滴在地上。
“窸窸窣窣!”
身后传来响声,秦明猛地转身,手持镰刀严阵以待。
“呜呜,嗷!”来財发出急促的吼叫,显得十分焦急。
它咬住秦明的裤脚往回拽,想把秦明拉走。
秦明屏住呼吸,保持戒备缓慢后退。
下一秒,他瞳孔一缩!
前面草丛里冒出一颗颗硕大的狼头!
为首的狼王更是大得跟刚出生的小牛犊子一样,眼中闪动著残忍的神色。
七八只灰狼呈扇形包向秦明,隱隱要把他围在中间!
艹!
秦明暗自咽了口水,亲自镇定下来。
“滴答。”
背篓里的血液滴落在地面,秦明恍然大悟。
这群灰狼应当是生活在赤岭山林中,灌木丛距离山林不远,它们竟被血腥味吸引了过来!
狼群咧开犬齿,步步逼近,秦明看得分明犬齿上还带著肉丝。
“来啊!”
秦明猛然大喝,先发制人!
生死危机前,他反倒极端冷静,激发出血性,太阳照射下,手中镰刀如匹练!
“嗷!”
狼群纷纷后撤,谨慎地选择后退。
秦明见机则是快步后退,左手反手从背篓里拿出小药锄。
来財跟在他身边,替他看著背后。
狼群见秦明后退又再度逼了上来,不急著猎杀秦明。
『它们在消耗我!
秦明心如明镜,这群狡猾的东西分明看得出来自己比寻常男子要厉害,所以採取了消耗战术。
但秦明气血旺盛,耐力很强,也不怕它们消耗。
只要狼群想围上来,秦明就挥舞镰刀和药锄把它们逼回去,隨后抓住机会后撤。
就这样秦明一步步后撤,逐渐靠近了灌木丛边缘。
为首的狼王眼看秦明即將脱离灌木丛,忍不住狂吠!
“嗷呜!”
狼群接收到命令,扑向秦明!